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通知的通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2-04-27浏览量:
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通知的通知
苏卫办监督〔2012〕15号
各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为深入贯彻宣传饮用水卫生知识,进一步增强全民饮用水卫生安全意识,营造社会关心、各界重视、人人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卫生部决定于2012年5月13日至19日在全国开展“2012年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2年饮用水卫生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2〕41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要按照卫生部文件要求,高度重视饮用水卫生宣传周活动,并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细化方案、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实施。要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充分发挥好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支持作用,引导群众形成科学的饮用水安全理念,保障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
宣传周活动结束后,请各地于2012年6月15日前将宣传周活动方案、活动内容、统计报表、相关图片资料等报省卫生监督所二处,以便汇总。
联系人:钱婕
电话:025-83620841
电子邮箱:jsjdec@163.com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抄送:卫生部监督局,各市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