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卫监二号”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卫监督[2007]35号)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7-06-11浏览量:
关于开展“卫监二号”专项行动的通知
苏卫监督[2007]35号
各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全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根据我省《2007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计划》,经研究,定于近期在全省组织开展“卫监二号”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目标
“卫监二号”专项行动由各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卫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卫生监督机构具体实施。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整顿医疗市场秩序,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使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主要检查:
(一)开展医疗活动是否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按期校验;医疗机构名称是否规范、是否按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后是否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二)医务人员是否凭证执业、有无超范围执业;外地人员是否办理变更注册。
(三)推拿按摩活动是否经过批准、是否按核准登记的诊疗项目开展诊疗活动;医务人员是否具有推拿按摩诊疗资格、是否超范围执业;非医疗机构是否开展推拿按摩活动。
(四)义诊活动是否经过备案审查,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参加义诊活动的单位和人员是否具备执业资格。
(五)妇产科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否符合省人大《两禁止决定》相关规定。
三、时间安排和要求
这次专项行动从
各地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卫监二号”专项行动具体方案。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督查。请各市将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于
联系人:李序梅 联系电话:025-83620515
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代 章)
二○○七年六月七日
抄送:卫生部,省政府,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