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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卫监二号”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卫监督[2007]35号)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7-06-11浏览量:

关于开展卫监二号专项行动的通知

苏卫监督[2007]35

 

各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全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根据我省《2007年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计划》,经研究,定于近期在全省组织开展卫监二号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和目标

    “卫监二号专项行动由各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卫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卫生监督机构具体实施。通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整顿医疗市场秩序,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执业行为,使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主要检查:

 (一)开展医疗活动是否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按期校验;医疗机构名称是否规范、是否按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后是否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二)医务人员是否凭证执业、有无超范围执业;外地人员是否办理变更注册。

 (三)推拿按摩活动是否经过批准、是否按核准登记的诊疗项目开展诊疗活动;医务人员是否具有推拿按摩诊疗资格、是否超范围执业;非医疗机构是否开展推拿按摩活动。

 (四)义诊活动是否经过备案审查,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参加义诊活动的单位和人员是否具备执业资格。

 (五)妇产科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否符合省人大《两禁止决定》相关规定。

  三、时间安排和要求

  这次专项行动从615开始至630结束。各地要按照专项行动统一部署和要求,在辖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监督执法检查工作。通过执法检查,查找本地区医疗服务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县(市、区)检查所辖乡(镇)的覆盖面要达到100%,省辖市检查所辖市区城乡结合部的覆盖面要达到100%,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要将监督检查与案件查办相结合,发动群众投诉举报非法行医行为,抓住线索,一查到底。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查办,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切实加大对非法行医活动的打击力度。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加强舆论宣传,营造专项行动的社会氛围。

  各地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卫监二号专项行动具体方案。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督查。请各市将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情况于200775日前报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李序梅     联系电话:025-83620515

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代    章)

○○七年六月七日

  抄送:卫生部,省政府,省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省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