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副部长王陇德2005年4月6日在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5-04-07浏览量:
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认真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为构建和谐社会做突出贡献
——卫生部副部长 王陇德
同志们:
按照温家宝总理提出的“减少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和文风”的要求,结合当前全国正在进行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际,为了减少各地参加会议的负担,作为一次尝试,我部决定今年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提出的要求和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4年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经验;交流各地疾病预防控制专项资金使用落实情况;部署2005年重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任务;推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
下面我代表卫生部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2004年主要工作的回顾
过去的一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但全国广大预防控制工作者不畏艰险,开拓进取,无私奉献,恪尽职守,努力工作,使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非典、人禽流感长效防控机制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建设明显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大幅度提高,为保障人民健康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我代表卫生部党组向大家致以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慰问。
(一)基础工作
1、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取得长足进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健全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的要求,针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卫生部下发了《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为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科学、规范地建设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创造了条件。
继续加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硬件建设。全国省、地、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443个国债建设项目,大部分已经投入使用。与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了《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有力地推动了各地项目建设工作。同时,国家财政加强中西部地区省、地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建设项目、德国政府贷款和日本政府贷款支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装备项目进展顺利。这些项目的实施,将大大提升中西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启动了“全国现场流行病学专业人员培训项目”,组织了省级师资培训工作;4万册《现场流行病学理论与实践》培训教材已免费发往各地,中央财政也投入了1063万元人民币支持各地培训工作的开展;同时,实验室管理与微生物检验(大纲细目)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也将于2005年上半年完成。
2、建立了国家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系统
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建设得到长足的发展。2004年1月启动的“国家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以传染病病例个案报告为基础的医疗机构网络直报工作,解决了疫情及时报告与订正、常规监测与突发事件预警、监测结果的自动预警预报、监测数据空间分布与分析问题和流动人口疫情报告管理等诸多问题。我们现已能做到按日进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分析,并建立了按月向社会公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的制度。到2004年底,全国93.21%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及卫生机构和42.77%乡镇卫生院的已经实现了网络直报。
网络直报的实施,是我们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的一个质的飞跃。它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掌握疫情信息,迅速应对提供了基础条件。过去,从医疗机构发现疫情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疫情报告平均需要5天的时间;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经过逐级汇总报告,最终到达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平均需要24 天。实行网络直报后,从医疗机构做出诊断到国家收到疫情报告的平均时间缩短到不足1天。现在,国家和省级疾控和卫生行政部门能掌握的疫情情况,不再象以前一样仅仅是几个数字,而是个案。这一重大变革对及时控制传染病疫情极为有利。希望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领导能每天审阅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及时发现问题,及早采取措施,控制传染病疫情。
同时,在《国家疾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的框架内,进一步完成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个案专报报信息系统》等7个应用系统;信息系统充分体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覆盖了全国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可满足全国6万多个医疗卫生机构对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需要,实现了疾病信息资源共享。
(二)重大疾病控制
1、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2004年世界艾滋病日前夕,胡锦涛总书记亲赴北京佑安医院,看望艾滋病患者。今年春节,温家宝总理到河南省上蔡县考察艾滋病防治工作,看望和慰问艾滋病患者,与他们共度新春佳节,并对我国艾滋病防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行动,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有效防制艾滋病的决心,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和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极大地促进了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艾滋病防治相关政策不断完善,多项措施逐步落实。卫生部与相关部委联合制定下发了艾滋病防治与管理等十多个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地方的不同特点,研究制定了地方性政策和实施方案。在各级政府领导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四免一关怀”等政策逐步得到贯彻落实;一些行之有效的干预措施,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
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不断加强。温家宝总理发表了《全社会共同努力有效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署名文章;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和国家相关政策;同时,加大了对娱乐等重点场所、青少年和农村人口等重点人群、疫情较重地区的健康教育工作力度;与有关部门配合,在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对妇女和青年开展面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在企业和社区的职工中开展以宣传、培训为主要内容的红丝带健康行动。
疫情监测力度不断加大,扩大了国家级疫情监测点, 建立健全艾滋病检测网络。对既往有偿采供血人群和监狱、劳教所中的羁押、收教等人员开展了艾滋病抗体筛查,及时向社会公布了各地报告的艾滋病感染和实际发病人数。从中央到地方进一步完善了疫情数据库,对疫情实行动态管理,04年与03年相比感染者掌握率提高5.3个百分点,掌握的感染者数上升72%,累计治疗患者数上升122%。
2、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结核病防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吴仪副总理对加强我国结核病防治工作的要求,确保我国结核病控制目标如期实现,卫生部将控制结核病目标与任务分解到各省,并相继出台相关配套政策与措施。中央财政增加了结核病防治经费的投入;进一步加强了结核病人的发现和管理工作:设立报病奖励;利用国家配备的巡回医疗车追踪网络报告的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在部分乡镇卫生院设立查痰点;落实病人督导管理补助经费;加大督导力度,积极加强与国际伙伴的合作,开展了全国范围内的3次大型联合督导,对规划及相关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检查,提出了工作建议;建立了个案病例信息库,加强了疫情报告的管理;组织有关专家,对全国的疫情进行了重新评估。
到2004年底,我国DOTS策略覆盖率达到了95%(计划90%),病人发现率达到了64%(计划60%),治愈率达到了91%(计划85%),完成了2004年计划的目标,也为达到WHO设定的2005年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血吸虫病防治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根据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吴仪、回良玉副总理分别就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批示,国务院成立了血防工作领导小组;下发、转发和批准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全国预防控制血吸虫病中长期规划纲要(2004—2015年)》等一系列血吸虫病综合治理的文件;在全国血防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血防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并对加强血防工作做了部署;中央和地方财政增加了血防投入;各级血吸虫病防治机构认真落实防治措施,加大了防治工作力度,加强了监督检查,血防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急性血吸虫感染确诊人数比2003年下降了34.6%。
4、加大投入,落实鼠疫防治措施
2004年国家发改委继续支持于鼠防机构和部分重点监测点的基本建设资金6000万元。此外,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地方专项经费,重点加强了鼠疫防治重点省区的工作。组织了对青海、西藏、河北等重点省区的督导,对项目经费使用、机构建设、方案落实、菌种保藏等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
2004年,全国共发生人间鼠疫病例22例,死亡9例,分布于甘肃、青海、内蒙三省区。其中青海省人间肺鼠疫出现暴发流行后,卫生部派专家组赶赴现场,与当地的疾控工作者一道,迅速落实防控措施,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5、积极防范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禽流感等重点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
为做好非典、人禽流感的早期预警和应对工作,卫生部制定下发了《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实施方案(试行)》和《2004-2005年冬春季全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及流感防治工作方案》,对各地防控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加强城市野生动物活禽市场的监督管理。为有效阻断非典等病毒的进一步传播,在重点地区加强对果子狸等野生动物的防控工作,禁止宰杀、烹饪、销售果子狸等野生动物和病禽,同时对当地医院、市场、餐馆和私人诊所等进行定期检查。
加强了对流感暴发疫情的监测和毒株分离鉴定工作,以及早发现流感毒株变异情况。及时对疫情进行分析预测,特别加强了对重点地区和城市的流感监测和疫情预测分析工作,提高全国防制工作能力。
6、免疫针对传染病维持在较低发病水平
2004年,我国继续巩固和保持无脊灰状态,AFP病例各项监测指标保持在无脊灰证实的要求水平,并在高危地区和高危人群中开展脊髓灰质炎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理了贵州省贞丰县发生的脊灰疫苗衍生毒株的流行。乙肝疫苗纳入计划免疫工作取得了进展,接种率较纳入前有了显著提高。在麻疹高发的贵州、新疆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有效遏制了两省区的麻疹疫情,04年麻疹发病较03年下降2.46%。为加强乙脑控制,制定了《流行性乙型脑炎预防控制工作指导意见》。一些高发省份认真落实指导意见,把乙脑疫苗纳入计划免疫程序,提高了接种率。2004年全国乙脑发病较2003年下降了31%。通过2004年全国计划免疫综合审评,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各地计划免疫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制订相关策略和政策、推动计划免疫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依据。
7、地方病防治工作继续取得进展
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各省启动了中央补助地方地方病防治项目,制定了项目方案,开展了人员培训,已进入具体实施阶段;饮用水高氟水源筛查和降氟、降砷改水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砷中毒病区调查和水源性高碘地区调查、大骨节病和克山病病情监测等项目正有序进行。
8、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得到重视和加强。
建立与完善慢性非传染病工作规划。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卫生部颁布了《中国糖尿病防治指南》;组织制订了《中国脑血管病防治指南》;对《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进行了修订,并组织了全国的培训和推广工作。
组织完成了《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结果发布后,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组织贯彻实施《中国癌症预防与控制规划纲要》。目前肿瘤登记工作已从11个试点地区,推广至全国20多个省市,登记质量有所提高,并首次在中国召开了全球肿瘤登记大会;充分利用国际经验和国内科技攻关成果,组织专家制订了8种恶性肿瘤的《早诊早治规范》、《早诊早治示范基地管理办法》,确定了首批子宫颈癌和食管癌示范基地。
构建心血管病防治网络。建立了“卫生部心血管病防治研究中心”,带动全国心血管病防治工作。在7个省市建立了医院-社区一体化防治模式试点,探索糖尿病全程管理的机制和措施。
(三)爱国卫生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
卫生创建活动掀起新高潮。去年,全国有32个城市、9个区和58个镇申报“国家卫生城市(区、镇)”。为确保创卫质量,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有关专家对其中27个申报城市、9个区进行了调研考核,对部分已命名的国家卫生城市进行了复查,对所有申报国家卫生镇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抽查了部分现场。本着分类指导的原则,对中西部地区的创卫工作进行了重点帮助和扶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考评机制,积极引导各地将创卫的重点放在着力解决背街小巷、旧城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以及“五小”行业等方面。截止目前,全国爱卫会共命名了66个“国家卫生城市”、14个“国家卫生区”和196个“国家卫生镇”。
农村改水改厕和环境卫生工作取得新进展。在保证各地农村改厕进度的情况下,进一步规范了农村卫生厕所建设质量。在血吸虫病疫区,农村改厕工作与农业部门的沼气建设项目紧密结合,以最大限度实现血防综合治理的整体优势和规模效应。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农村改水改厕项目工作,特别是在血吸虫病重疫区和中西部农村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将有力促进血吸虫病、肠道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在这里我还要向大力支持卫生工作,特别是疾控工作的发改委、财政部、农业、水利、林业及国艾委及血防领导小组成员部委办局,及各省政府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没有你们的支持与帮助,我们绝不可能取得现在这样的成绩。同时也希望在05年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们的支持与帮助。
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
2004年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全国疾病控制工作形势还相当严峻,存在很多问题和挑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重大疾病仍在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去年全国计划免疫评审所调查的273个县中,卡介苗有11个县、百白破33个县、脊灰疫苗28个县、麻疹疫苗37个县,接种率均低于85%;“四苗”全程接种率低于85%的县有74个,占调查县总数的27.11%;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在部分地区进展缓慢,有12个省份接种率在85%以下,有72个县乙肝疫苗接种率不到85%,首针及时接种率低于60%的有9个省。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地方还存在着免疫空白区,以致出现脊髓灰质炎疫苗衍生株流行等。另外,人间鼠疫出现了局部暴发;一些死灰复燃的传染病如性病多年发病持续上升的势头仍未得到遏制;登革热等境外输入的传染病,出现局部流行;结核病、血吸虫病人总数居高不下,钉螺面积有所增加,近些年来上海、广州、浙江等已经消灭血吸虫病的地区,输入性病例呈上升趋势;目前全国还有7个省区尚未达到消除碘缺乏病的目标;3亿多农民饮用水不达标;无害化厕所普及率不到30%;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以及不健康生活习惯等因素的影响,恶性肿瘤、高血压、心脑血管病、糠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威胁群众生命安全的杀手。
其次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不健全,疫情信息报告系统有待完善。这里主要指重大传染病暴发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虽然我们已经制定了应急预案,建立了应急机制,但仍然存在不少薄弱环节,特别是在传染病人的及时发现及报告工作质量方面还亟待改进。由于缺乏对传染病暴发流行发展势态预测评估和危害性评价,科学有效的预警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
第三是流动人口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已成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国流动人口数量逐年加大,流动性强,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给疾病预防控制工作造成巨大压力;再加上地方财政很少将流动人员的疾病预防费用列入预算,专业人员配置也未考虑流动人口等因素,开展工作缺乏经费和人力资源保证,已构成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大薄弱环节。
第四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支撑条件没有得到完全解决。国债、贷款等项目的实施,在相当程度上解决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条件。但在基层,多数地方财政投入不能保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和业务活动经费,使一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仍然在为“生存”而忙于“创收”,难以开展正常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三、切实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贡献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面完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基本完成医疗救治体系建设任务。加强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特别是艾滋病、血吸虫病和肺结核病的防治。”这应该是我国2005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目标。下面我就如何实现这个目标谈几点意见。
(一)保证疾病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
公共卫生事业发展是实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前提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之一。保障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有序高效的运行,是国家和政府的主要职责;使人民群众无病早防、有病能治是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实现人文关怀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建设责任政府、法制政府、服务政府的最基本的要求。各地首先应加强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其次,结合地方政府编制“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和2020远景规划”,明确将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的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同时,加大疾病预防控制经费的投入,保证疾病防治政策和干预措施的落实。
抗击非典以后,各地加大了对公共卫生的投入。2004年全国计划免疫审评结果显示:2003年全国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财政拨款占收入的百分比分别达70.5%、53.9%、37.3%,较2001年分别提高了7个、3个、4个百分点。但是,我们在建立长效投入机制、保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正常有序运行方面还有很大距离。当前卫生部正在按吴仪副总理的指示,制定今后三年的卫生工作保障计划,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各自的责任。计划制定完成后,吴总理将和各地政府领导签署责任书。希望各地也要依法向政府和财政争取落实保证投入的政策。陕西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去年就全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投入情况发了通报,对没有按标准全额预算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工资、日常经费和专项防病经费保证不足的地、县进行了通报,并对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疾病预防控制的各项政策措施提出了要求,体现了一个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诚信。浙江省政府及部分地方政府加大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经费投入,使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忙创收、求生存”境况中解脱出来,真正能够集中精力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各地要积极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争取支持,保证相关规定落到实处。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也要通过调整卫生事业经费内部分配构成,对公共卫生事业加大投入。
(二)注重内涵,全面完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建设
今年是中央提出三年全面完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最后一年。过去的两年中,我们在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基础设施建设,利用、整合现有资源,建立健全疾病报告信息网络体系,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距全面完成体系建设目标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我们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传染病防治工作职责和《关于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要求,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做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各项建设工作。
为解决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长效运转机制,提高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自身发展能力问题,我部正在组织部分省及地、县开展以规范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效率和机构管理的效能为主题的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规范化建设研究,进一步明确职能、定编定岗、落实责任、优化队伍、强化管理,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科室、工作(项目)三个层面建立规范化的管理机制和科学、可操作的绩效评估体系。
要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人力资源建设。有了良好的硬件条件,还必须有高素质的人员,有良好的技术和严格的管理,才能发挥系统的整体效能。在经历了非典的考验后,我国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从组织结构、工作内容、管理模式等方面发生了许多变化;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责也作了进一步明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适应新形势的变化,我们必须更加重视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人才建设,重视现场流行病学、实验监测检验、具备临床医生资格又有公共卫生背景的复合型人才以及懂技术、会科学管理的工作人员的培养。
各地要针对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队伍的现状,制定人才建设规划,多形式地培养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整体素质,储备技术力量。一是要区别不同情况对现有疾病预防控制人员进行轮训。二是要抓好中青年重点学科技术、管理带头人的培养,形成国家和省级重点学科梯队,建立高层次疾病预防控制人才库。三是进一步建立完善疾病预防控制继续教育培训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大人才培养经费投入,加强岗位培训。2005年国家要完成现场流行病学专业技术人员培训1万人的任务,还要开展省级实验室管理师资培训和管理干部培训工作。
(三)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抓好重大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
1、要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监测、报告和信息资料的利用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敦促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机构履行法定职责,要进一步规范传染病报告信息的管理,建立并完善传染病监测、疫情信息的分析、利用等各项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信息在疫情防控中的价值。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技术方案主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专人动态监视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报告,每日及定期汇总分析辖区内疫情及变化情况,及时将分析结果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要按新制定或修订的16种传染病监测方案,加强对重点传染病的常规监测工作和经常性预测、预警工作。一旦发现有重大疫情或暴发流行的苗头,应立即组织人力奔赴现场,指导和开展防控工作,防止疫情蔓延。同时要将有关情况及时专题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要加强医疗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合作。医疗机构是早期发现和报告传染病的前哨阵地,也是传染病控制中的重要环节。《传染病防治法》从处理疫情的实际出发,界定了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发现传染病疫情时的职责与任务;我部下发的《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等规章,进一步规范了医疗机构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依法加强对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经常性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贯彻《传染病防治法》,积极探索加强医疗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的协同合作的工作措施和方法。
3、要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集体生活人群的传染病防控力度。去年全国共报告传染病暴发事件713起,发病36935人。其中学校内发生513起,发病36082人,分别占71.91%和90.25%。这一现象说明学校是我们工作 的重点对象。我部已和教育部联合下文,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设专、兼职教师,负责学校传染病的报告与管理工作。各地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尽快建立、完善这项制度,减少疫情暴发起数和发病人数。
4、要做好重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1)虽然去冬今春我国未出现非典疫情的反复,但各地仍不可掉以轻心。要建立非典防治的长效机制,继续认真做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和报告工作。同时要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力争杜绝实验室感染。
(2)各地要认真做好流感(包括人禽流感)及暴发疫情、流感样病例的监测工作;加强与农业部门的沟通,建立并完善卫生与农业部门之间疫情及监测信息的通报机制;与有关部门合作,进一步加大对与活禽饲养、贩运、营销等有关人员的监测和对活禽市场卫生监管力度。近期广西、云南、辽宁、吉林四省特别要加强边境地区禽流感疫情的监测,防范国外的疫情传入我国。
(3)卫生部将组织制定2006—2010年艾滋病防治行动计划,并继续加大对重点省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支持力度。要组织多部门联合督导检查,加快中央补助地方艾滋病防治项目执行速度;加强疫情监测,提高感染者的掌握率,建成全国感染者个案信息库,力争及时、准确、全面掌握艾滋病疫情和流行趋势;加大“四免一关怀”政策落实力度,挽救患者的生命,提高感染者生活质量;加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提高艾滋病防治知识的普及率;加快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的建设,落实各项干预措施,扩大美沙酮维持治疗试点;进一步加强血液安全和性病防治机构的管理,建立健全性病诊疗准入制度。继续做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的工作,及时推广先进示范区的工作经验。继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提高艾滋病防治水平。
(4)以提高结核病病人发现率为重点,加强病人督导管理和质量控制。到今年底,全国以省为单位,病人发现率一定要达到70%,治愈率达到85%以上,DOTS覆盖率达到100%。这是我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承诺,代表中国政府的信誉。各级政府一定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全力以赴,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向指标落后的市、县派驻专项工作组,督导检查;要落实工作人员建立工作责任制。对各级医院要明确规定对疑似结核病人的痰结核菌涂片检查率,对不需住院治疗的病人要一律转送到当地结核病防治机构,统一进行登记和治疗管理;对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中报告的结核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追踪调查率要达到90%以上;6月底前要完成中心乡镇卫生院建立查痰点工作。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检查乡村基层医务人员结核病报病奖励费、病人督导治疗管理费以及乡镇卫生院痰检人员补助费发放落实情况,鼓励基层医务人员发现和报告结核病病人。国家将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加强现场指导与帮助,并开展行政督导检查,每季督导各一次。要继续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全民结核病防治知识和相关政策的知晓率;做好结核病的耐药监测和耐多药结核病防治及结核病、艾滋病(TB/HIV)双重感染者的预防与控制试点工作;加快《结核病防治管理条例》的制订进程。
(5)协调有关部门尽快落实并组织实施血吸虫病综合治理重点项目,整合部门资源,发挥综合效益。各疫区要在认真落实查螺、灭螺、查病、治病等各项防治措施;加强疫情监测与报告,做好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协调农业部门,加强对疫区耕牛的查治和管理工作,努力降低耕牛血吸虫病患病水平等工作的基础上,今年要协调有关部门在重疫区全面开展改水改厕、修建沼气池、以机代年、菜牛圈养,这一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的治本工作。同时,还必须注意加强渔民等流动人口粪便管理和无害化处理的力度。要加强对基层干部和血防人员培训工作;加大宣传血防知识和政策的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参与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氛围;支持分区域的血吸虫病联防联控工作,积极探索适合新形势的群防群控工作机制。卫生部将加快血防立法进程,争取尽早颁布实施《血吸虫病防治条例》。
(6)各地要按照《全国鼠疫监测技术方案》认真做好监测工作;开展重点区域(省份)鼠疫联防工作;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特别要加强进入疫区内人员的鼠防知识宣传教育和医务人员鼠疫诊治和防控知识的全员培训工作,力争不发生人间鼠疫病例;一旦发生,要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发现病例并控制疫情。
(7)今年以来,部分省份伤寒、副伤寒报告病例数明显增加,疫情持续时间较长;各地要一步加强肠道门诊工作,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切实做好疫点、疫区的卫生处理工作;继续做好监测和检测工作,发现病原微生物时要会同有关部门追查污染来源。
(四) 加强其他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爱国卫生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指导意见》精神,加强精神卫生网络建设。推动中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后续工作,根据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结果,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消费、流通流域的指导和合作。
加强对慢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的指导。继续开展百万高血压病人规范治疗,防治心血管病事件项目;继续实施糖尿病管理项目,扩大糖尿病的医院社区一体化管理模式试点;开展防制意外伤害示范区试点工作。开展《中国糖尿病防治指南》培训和推广工作。做好牙防宣传普及工作。
做好地方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要继续作好地方病重点地区的病区调查、防治和健康教育工作,根据《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制订行动计划。消除碘缺乏病未达标的省要争取尽快做到基本达标;按时完成全国地方性砷中毒病区分布情况调查工作,加大地方性氟中毒和砷中毒防治力度,积极开展燃煤污染型氟砷中毒地区的改炉改灶工作;国家和地方各级要加大投入,支持开展大骨节病、克山病的病情监测和防治工作。
有中央补助地方地方病防治项目省份一定要明确责任,加强领导,积极协调计划和财政部门,尽快落实配套资金,周密部署实施。
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的特点,全面推动城乡环境卫生改善和卫生防病工作。组织修订《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其考核鉴定办法,完善考评机制;邀请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部门领导,有重点地对爱国卫生和卫生防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在继续抓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区、镇)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卫生先进单位和卫生村评选活动,稳步推动建设健康城市试点工作。
提高农村改水改厕质量,推进农村卫生环境的改善。对农村初级改水,进行定期水质监测并采取消毒等干预措施;提高无害化卫生厕所的普及率;制定血吸虫病疫区农村改厕的技术规范和管理办法;开展农村改水改厕督导检查。加强卫生部门内部以及与农业、财政等部门间的协调,注重与沼气建设国债项目和其他卫生项目有机结合。开展健康教育,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发挥项目整体效益。
(五)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加大疫苗可预防疾病的控制工作力度
最近,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对预防接种的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条例”将很快公布。卫生部正组织人员制定《预防接种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办法》等配套文件。各地要在《条例》颁发后,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当地情况积极贯彻落实,规范预防接种行为,提高免疫服务质量,保证接种安全。要加快建立以家庭为单位的儿童免疫信息个案库建设,促进预防接种工作的信息化管理。疫苗接种是控制针对性疾病的无可替代的重要措施。去年新疆、贵州的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和部分地区乙脑疫苗的大面积接种,明显降低了这些疾病的发病率,就是明确的例证。而一些地区的疫苗针对性疾病的流行,主要原因仍然是基础免疫率低,应急接种率不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免疫屏障的缘故。希望各地一定要结合计划免疫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计划免疫接种率较低,特别是存在免疫空白的地区,认真分析其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要加强对流动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的管理,消除免疫空白人群。
要认真组织实施《2003—2010年全国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行动计划》,努力提高和保持高水平脊灰疫苗常规免疫接种率;对高危地区和高危人群继续开展脊灰疫苗强化免疫活动;进一步提高急性弛缓性麻痹病例监测和实验室检测质量;加快对脊髓灰质炎野病毒及其感染或潜在感染材料的实验室封存和安全处理工作的进度。
要继续提高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和首针及时率。卫生部正在组织专家拟定预防控制乙型病毒性肝炎中长期规划(2005~2015年)(草案)。各地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和首针及时率。同时,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做好2002年1月1日以来出生、未接种乙肝疫苗的儿童免费补种,并对此项工作进行督导。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消毒和医院感染的执法检查,力争杜绝乙肝病毒的医源性传播。
近年来,江苏、湖北、广东、四川、安徽等省份在部分病人或密切接触者中检测到流脑C型菌群。尤其是今年安徽省局部地区出现了C群脑膜炎球菌引起的聚集性发病。这一流行特点,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警惕。各地要按照卫生部下发的《全国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防治指南(试行)》、《流行性乙型脑炎预防控制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加强对流脑菌群的监测,做好流脑、乙脑预防和控制工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积极争取将流脑、乙脑疫苗接种纳入当地免疫规划范围,努力提高流脑疫苗覆盖率和乙脑疫苗的全程接种率。
(六)加强中央疾病预防控制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是保证重大疾病预防控制项目落实的基础,项目实施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今后重点疾病预防控制项目的争取与延续。财政部在今年人大会上的预算报告中提出,2005年的中央支持地方卫生专项转移支付安排42亿元,比2004年又有所增加,并明确提出了艾滋病、血吸虫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的预防控制项目。这说明国家对公共卫生,特别是对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视。对此,我再次强调,我们务必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使用好疾病预防控制专项资金,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和各项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落实。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的主题内容之一,就是检查中央补助地方疾病预防控制专项经费的落实、使用情况。希望各地的同志们,能够认真对待,切实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加大管理的力度,确保项目质量。我部将通过组织督导检查,了解和评价各地中央补助地方经费的使用管理情况。
同志们,虽然2005年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任务相当艰巨和繁重,但是,我们也有我们从未获得过的良好的机遇和工作氛围。那就是有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有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关心与参与;有国际社会的理解、支持与帮助;特别是有这样一支逐渐成长壮大起来的,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疾控队伍,我们就一定能克服任何艰难险阻,圆满完成2005年的疾病控制任务。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齐心协力,扎实工作,通过我们的一致努力,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世界上最好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使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切实体现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为实现党中央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