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4年春季全市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4-05-31浏览量:
各县(市)、区卫生局、教育局及有关单位:
根据市卫生局、教育局联合发出的《关于开展2004年春季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徐卫法监〔2004〕17号)精神,两局组成九个联合检查组,按照市政府通知(徐政办发〔2003〕151号)要求,采取资料检查和学校抽检相结合的督导方式,于2004年4月29日、30日,分组对各县、区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部分学校落实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各项措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资料检查结果显示,自去年9月份本学年开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都能按照市政府通知要求,成立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与各学校签订了食品卫生安全责任状,能将其作为学校评价内容和考核指标。大多数县、区制定了培训计划和检查方案,组织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卫生培训以及次数不等的督查活动。铜山县、邳州市、贾汪区、云龙区等地的教育行政部门在书面汇报材料中,工作思路清晰,基础资料详实,认真总结了本学年开展食品卫生检查、培训和整改等工作。九里区教育局展示了自主印制的《学校卫生档案》和《全区学校卫生工作年度考核细则》,这些都反映出我市教育部门食品卫生督查力度的加强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对36所学校、幼儿园食堂的抽查结果显示,各校普遍实行了食品卫生安全主管校长负责制,在去年10月全市学校食品卫生专项检查的基础上,按照2003年徐州一中学校卫生现场会的推广经验,各校完善了岗位责任制度和食品原料索证制度,增加了投入,食品加工场所卫生设施有了进一步改善。
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料显示,本学年以来,各地加强了学校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组织了多种形式的人员培训和专项检查,增加了现场监督频次,陆续启动了学校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丰县卫生局在4月份率先公布了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结果,铜山县卫生局在坚持做好法规教育和专业指导的同时,对违法行为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鼓楼区、贾汪区卫生局与区教育局密切配合,信息共享,优势互补,提高了管理效率。
通过学校、教育和卫生部门的共同努力,本学年到目前为止,我市没有发生群发性学校食物中毒事故。
二、存在问题
我们在认真检查、总结工作成绩和经验的同时,也深入查找工作中的不足,现归纳出以下几方面,请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改进:
(一)一些教育行政部门的专项领导小组职责分工不够清晰,表现在主管领导对所辖设有食堂的学校基本状况不清。学校食堂的建造和使用分属不同部门管理,缺少协调,有的领导对食堂数量、从业人员和就餐人数等基本情况掌握不清,经费投入缺乏宏观调控。
(二)新、改、扩建食堂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仍不规范。学校食堂的建设设计和竣工验收,应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预防性卫生监督这一制度没有得到很好地贯彻,形成老食堂尚未改造达标,新、扩建食堂又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被动局面。
(三)学校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过于原则化,对关键危险因素和环节的控制和对食物中毒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的实施措施,不够细致,可操作性有待加强。
(四)一些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措施不到位,对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发放和年度审核标准把关不严,专业指导不具体,行政处罚不坚决,使得一些学校食堂的卫生安全隐患长期存在,得不到根本解决。
三、下步工作要求
随着夏季的来临,各地报道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数量有所增加,为应对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针对上述问题,特提出一下工作要求: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要切实负起领导职责,增强由一把手对管辖的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负总责,各校一把手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分清各部门的职责,充分发挥各地教育部门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的作用。
(二)各地教育、卫生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市教育局、卫生局联合下发的徐教体(2004)4号文精神,认真落实新、改、扩建学校食堂的预防性卫生监督制度。规范食品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制度,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的管理,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出食堂操作间和库房。督促各学校加大对食堂卫生设施的投入,按照市卫生局徐卫法监(2004)16号文要求,修订切实可行的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和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其实用价值。
(三)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市卫生局下发的《2004年全市卫生法制与监督工作要点》(徐卫法监〔2004〕9号),尽快在学校食堂卫生监督中,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改变过去一般定性管理的模式,合理配置卫生监督资源,加强卫生监督的专业指导作用,进一步促进学校自律能力,调动学校、教育和卫生三方力量,提高综合监督管理水平。
希望各地各部门,切实加强卫生安全防范意识,明确职责,抓住关键控制环节,既要有长期目标,又要有具体措施,认真研究食品卫生安全的新形势、新问题,开拓进取,防微杜渐,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00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学校 食品卫生 检查 通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各县(市)、区
卫生监督所。
徐州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4年5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