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乳品质量安全综合协调工作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8-11-28浏览量:
卫生部日前就贯彻《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做好乳品质量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发出通知强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从完善机制、顺畅信息、科学指导、落实责任和稳步推进五个方面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落实好乳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综合协调职责,尽快建立与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沟通制度、工作督察制度、事故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强乳品中的污染物监测,科学指导乳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级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探索以风险评估为基础的乳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管方法,将乳品质量安全监测、公众健康、食源性疾病监测等,作为制定乳品质量安全监管规划的重要依据。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开展乳品中的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发现非法添加或者可能添加到乳品中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要立即向卫生部报告。同时,要加强可疑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和调查、救治工作,临床发现食源性疾病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将有关信息报告给卫生行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