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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门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7-08-15浏览量:

近年来,根据《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卫生部结合实际,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工作。2006年,全国卫生部门针对食品卫生许可、农村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儿童食品、餐饮业、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学校及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顿治理工作,共查处涉嫌非法食品生产经营案件111,226起,移送司法处理案件82起,吊销卫生许可证1,444个,取缔无证生产经营29,571户,销毁不合格产品1,741吨,货值1,525万元。

20073月份,卫生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卫生监督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严厉查处餐饮经营中的违法行为,督促餐饮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抓好食品原料和调味品的管理、食品进货索证等重点环节的自身管理。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监督检查各类餐饮单位和学校集体食堂146465个,检查出存在问题的单位42461个,采取行政处罚8352起,其中,吊销卫生许可证964个,罚款667.8万元,有9个案件涉嫌触犯刑法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通过整治行动清除了一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餐饮单位。

二是建立和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促进餐饮业建立诚信机制。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是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一项长期的重点任务。2007年,卫生部扩大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在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单位的覆盖面,着力将监管力量的重点投入到食品卫生信誉度较低的小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并积极向社会宣传,提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企业承诺食品安全的诚信。

在实施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意见公示制度,提高食品卫生监管的能力和效率。近期,卫生部在北京等五个省市开展了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公示制度试点工作,公示卫生监督意见,让消费者了解餐饮单位的卫生情况并参与卫生监督。同时,促进社会对卫生执法工作的监督,实现阳光执法,提高广大卫生监督员的责任心和监督水平。

三是开展食品危险性评估工作,科学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和评估信息。食品危险性评估是制定食品卫生标准、法规和政策的依据。危险性评估的核心是暴露评估和健康效应研究。为做好此项工作,卫生部建立了全国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网络,截至目前,监测点已经覆盖15个省区市8.3亿人口,重点对消费量较大的54种食品中常见的61种化学污染物进行监测。已获得40万个监测数据。基本摸清我国消费量较大食品中常见污染物和重要致病菌的含量水平及动态变化趋势。为了解膳食暴露情况,卫生部组织了全国膳食和营养调查以及总膳食研究工作,掌握我国居民膳食结构、饮食和疾病谱变化情况。卫生部根据风险评估发布了食品中苏丹红、油炸食品中丙烯酰胺、啤酒中甲醛、面粉中溴酸钾、红豆杉等多项食品安全性评估结果,及时消除消费者不必要的恐慌,引导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认识。同时,根据食品卫生监督的情况,卫生部发布了蓖麻籽、霉变甘蔗等十余项食品安全预警信息,使消费者及时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采取预防措施。

四是完善我国食品卫生标准体系,积极参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制定工作。卫生部已制订完成食品卫生标准400余项,基本覆盖了食品从原料、添加剂到产品中涉及健康危害的各种卫生安全指标,也覆盖了食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卫生要求。我国食品卫生标准体系是与国际接轨的。食品卫生标准包括基础标准(如《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食品中污染物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食品包装材料加工助剂使用卫生标准》等),产品标准(如《粮食卫生标准》、《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酱油卫生标准》、《食用盐卫生标准》等),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如《食品生产企业通用卫生规范》、《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乳制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饮料企业良好生产规范》等),检验方法和诊断技术标准(如《食品毒理学安全性评价原则》、《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原则》、《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食品卫生检验方法(微生物部分)》等)。今年上半年,卫生部组织完成了35项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包括《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和《食品容器、包装材料中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涉及2040种食品添加剂和987种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十一五”期间,卫生部将加强食品标准间的协调和统一,重点做好食品微生物、食品污染物、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等标准的制修订工作。

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是食品安全与食品贸易的技术性法规。世贸组织的有关协议确定国际食品法典标准是发生食品贸易争端仲裁的依据。1984年,我国加入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卫生部承担了中国食品法典委员会的组长单位和秘书处工作,与农业部一起,组织商务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十个部门参与相关国际食品法典工作,并承担了树果等相关国际食品法典标准的起草工作。2006年,卫生部代表国家成功申办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主持国,使我国成为其下设的10个综合委员会主持国中唯一的发展中国家,并于20074月首次以法典主持国身份成功举办第39届国际食品添加剂法典委员会会议,会议得到了与会各国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展示了我国处理国际食品法典事务方面的能力。

通过多年的共同努力,我国的食品安全水平得到了显著提高,食品监测合格率在逐步上升,但食品安全现状与广大群众的需求仍有较大的差距,食品安全形势面临着来自许多方面的严峻挑战,例如传统的微生物污染问题,食品新原料带来的安全隐患,也有现阶段食品假冒伪劣、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问题。最近,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执法责任,卫生部门将全面加强新形势下的食品卫生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卫生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大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检等工作力度,积极做好监测和危险性评估工作,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努力开创食品卫生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