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提出全面推进卫生应急工作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7-02-12浏览量:
卫生部日前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国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和机制、体制、法制建设,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全面推进卫生应急工作。
通知从牢固树立危机意识,深刻认识卫生应急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卫生应急工作管理协调机构的建设;明确应急工作目标,抓紧制定和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健全应急法制,完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和各项工作制度;完善部门协调制度,健全部门间和地区间联防联控机制;完善监测预警系统,推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挥决策系统建设;规范事件信息报告,依法及时准确公开地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及防控工作进展;坚持预防为主方针,积极有序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隐患;加强应急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机制;保障应急能力提高,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评估机制;做好应急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自救和互救能力;依靠科学卫生应急,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策略和技术的研究;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共同应对各类跨国或世界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做好新发传染病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等十四方面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面推进卫生应急工作的开展。
通知指出,“十一五”时期卫生应急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并完善卫生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卫生应急预案体系;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和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系统,提高卫生应急快速有效应对能力;形成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卫生应急管理工作格局。为实现“十一五”时期的工作目标,夯实我国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保障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卫生部将根据《“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十一五”期间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指导和推进“十一五”期间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各地要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抓紧制定符合当地实际和卫生应急工作规律特点的体系建设规划,有计划地认真组织实施,重点加强监测预警系统、信息与指挥系统、卫生应急队伍、物资保障能力、运输通信联络、恢复重建能力、科学技术研究、培训演练体系、应急管理示范项目等方面的建设,全面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卫生部新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