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长局长共签“责任状” 安徽强化卫生行政执法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7-02-02浏览量:
本报讯(记者冯立中陈旭)在近日召开的安徽省卫生工作会议上,安徽省卫生厅厅长高开焰和全省17个市的卫生局长分别签署了“安徽省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责任书”,明确规定建立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单位一把手为卫生执法第一责任人,负责全程组织完成卫生执法任务。
针对实行卫生执法责任制,高开焰说,从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管办分离、政事分离”的改革要求出发,卫生行政部门今后的工作任务要更多地转向运用法律武器进行各项监管,既要监管行业外的单位,更要监管行业内的单位。这份“责任书”从四个方面给卫生局长规定了责任内容:在法定的医疗、传染病防治、母婴保健、采供血、餐饮、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职业卫生等方面,一是要规范和严格卫生行政许可,严把准入关;二是要组织开展卫生巡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三是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严厉打击各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做到上级督办案件查报率100%,群众举办案件查处率100%,非法行医案件查处率100%;四是建立层层考核机制,年内对所辖卫生行政机构、卫生执法机构的督查考核不少于一次。(来源: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