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规则”就是商业贿赂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6-04-14浏览量:
作者:王乐民 | |
本报讯(记者王乐民)目前,在医药购销领域存在一些人们熟知 的“潜规则”,如药械购销中的回扣、开单提成,药械审批及监管中 的“用钱推磨”等。针对这些现象,国家有关部门负责人昨天表示, 这些所谓的“潜规则”不是真正的“规则”,而是“反规则”,其实 质是商业贿赂,危害极大。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说,这些“潜规则”从根本 上背离了市场经济的要求,扭曲了公平竞争的本质,破坏了医药生产 经营秩序。这些商业贿赂行为虽然发生在经营者的交易活动中,但与 国家机关及一些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密切相关。因此, 在查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案件的同时,应严肃查 处一些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表示,这些“潜规则”所增加的商业成本最 终将落到病人头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必须要挖出收送贿 赂的相关责任人,尤其是政府主管部门收受贿赂的工作人员,并予以 惩戒,否则治理商业贿赂行为的工作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