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部门提醒医疗机构注意辨别《医师执业证书》的真伪性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6-04-12浏览量:
近日,医疗执业人员监督科在对医师执业许可审核及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少数人员持伪造的《医师资格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申请医师执业注册或在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诊疗活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对此,卫生行政部门已按法律法规对此类人员予以行政处罚,同时卫生行政部门提醒各医疗机构及有关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注意辨别《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真伪性,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医师执业注册信息可在上海市卫生局(www.smhb.gov.cn)或卫生部(www.moh.gov.cn)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