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中医推拿按摩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5-09-20浏览量:
记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称,目前,内地一些非医疗机构以“中医推拿”、“中医按摩”、“中医保健”、“中医足底按摩”、“刮痧”、“拔罐”等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并宣传治疗作用,误导消费者,损害了中医的声誉,社会各界对此反应强烈。
为此,通知明确要求:医疗机构开展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活动,应当有在本机构执业的卫生技术人员实施,不得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此类活动。
通知强调:非医疗机构开展推拿、按摩、刮痧、拔罐等活动,在医疗机构名称、经营项目名称和项目介绍中不得使用“中医”、“医疗”、“治疗”及疾病名称等医疗专门术语,不得宣传治疗作用。(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