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群众安全是首要任务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5-07-27浏览量:
安徽泗县疫苗事件刚刚过去,四川资阳又出现“怪病”,公共卫生事件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可以说,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及时有效处理,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必须补上的重要一课。在国务院近日召开的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指出,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提高国家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国家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
当前我国面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形势严峻。近20年来,世界上新发现的32种新传染病中,有半数左右已经在我国出现。新的化学品平均以每年1.5万种的速度在增加,食品的多样化,添加剂的复杂化,新化学品的不断合成,严重的有毒有害化学品、生物毒素等引起的集体性的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等事件频繁发生。
这两年,我国以前所未有的高速度初步建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目前卫生部正在组织起草修订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单项预案,并制定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流程,大大加强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协调机构的建设。以传染病个案报告为基础的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系统已经覆盖到全国,部门协调配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机制初步形成。
近年来,北京和安徽SARS、青海鼠疫、甘肃肺炭疽、云南不明原因疾病、山东济宁放射源照射事故、广东职业中毒等多起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有效处置,大大增强了社会公众对政府处理突发公卫事件能力的信心。
但是,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目前公共卫生体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还不能完全适应社会的发展和需要,还有许多薄弱环节需要加强和改进。我们还缺
乏对应急体制运行机制的深入研究,有关部门对传染病暴发流行、发生、发展事态预测评估和危害性评价的能力也有待提高,危机意识需要强化,有效迅速控制突发事件的能力需要加强,在工作体制、运行机制、明确功能、落实责任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与此同时,包括卫生部门在内的各级政府必须强化责任意识,把保障人民群众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管理的首要任务,以更严谨、到位、高效、科学的管理来应对各式各样的突发事件,才能不负社会和公众的期望。(来源: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