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集中空调污染 卫生部网上征求意见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5-04-26浏览量:
为改善公共场所空气质量,预防和控制公共场所空气传播传染病,保障公众健康,卫生部组织起草了《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近日在卫生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系统应当经过预防性卫生学评价,卫生学评价合格的集中空调系统方可投入运行和使用。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每两年对其风管系统进行一次经常性卫生学评价,卫生学评价合格的集中空调系统方可继续运行。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制定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传染病预防的应急预案,当出现冷却水、冷凝水中检出军团菌,空调送风中检出军团菌、溶血性链球菌等致病微生物,风管积尘中检出致病微生物,风管积尘量为每平方米风管内表面大于20克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清洗和消毒。发生空气传播性传染病暴发流行时,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运行:采用全新风方式运行;安装具有检测合格证明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并保证该装置有效运转;风机盘管加新风的空调通风系统,能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 (来源: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