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秀才执法”为“强化处罚”——安徽加强卫生监督依法监管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5-04-01浏览量:
为什么卫生执法被称为“秀才执法”?为什么各种轰轰烈烈的集中整治难以见效?在安徽省卫生厅近日召开的卫生监督执法研讨会上,很多人提出,卫生监督不坚持依法监管、依法处罚,就难以保证法律法规赋予卫生部门的职责,也难以营造一个让群众放心的公共卫生环境。
安徽省在对各市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2004年工作目标的考核评分中,卫生行政执法处罚案件的万人立案数、结案率作为重点放在突出的位置上,引导各地强化处罚环节。据统计,全省17个市共立案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有3373起,其中食品卫生案件1643起,医疗服务案件1637起,公共场所卫生及其他卫生监管案件93起。按照每万人口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池州市最高,达1.63起,全省平均为0.55起。被执行处罚的单位有2555个,共吊销许可证18个,罚款总数达840万元,其中到位412万元。
安徽省在有关通报中强调,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凡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不得换发卫生许可证,并强化日常监管,避免监管中走过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处罚到位,切实把监管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