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卫生监督“四级”运作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5-03-31浏览量:
经过多年努力,广东省已基本建立了覆盖省、市、县、镇的四级卫生监督体系。目前,该省21个市、93个县和48个镇(街道)已成立卫生监督机构并挂牌运作。已纳入公务员管理的卫生监督机构占60%以上。其主要做法是:
——抓标准化建设。该省制定了卫生监督机构配置标准,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公用房、技术装备等方面对各地给予指导。省财政加大财政转移力度,省政府拨4000万元建设专款,补助经济欠发达地区市县两级的卫生监督的建设。
——抓基层网点布局。各地在不断增加农村卫生监督力量的基础上,对乡镇卫生监督机构模式进行积极探索,主要模式有佛山南海模式,即由镇政府设置卫生监督分所,与当地卫生院相对独立,合署办公;中山模式,即中山市和惠州市卫生监督所在镇设立独立的卫生监督分所,直属市卫生监督所管理;深圳模式,即街道设立卫生监督所与当地防保所相对独立,合署办公;珠海模式,即所属镇设立基层卫
工作站,与卫生院在工作上互相合作。
——加强信息化建设。率先实现了卫生许可证的统一编号,使在编企业得到有效的监管。深圳、珠海、江门、佛山等市实现了卫生监督信息资源共享和网上申请、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