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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法监司关于人体母乳不能作为商品经营的批复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8-12-05浏览量:


          卫法监食发[200055
上海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人体母乳(初乳)能否视为普通食品管理的请示》(沪卫卫监(2000)17)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人体母乳不是一般的食品资源,不能作为商品进行生产经营。                    

                卫生部卫生法制与监督司
             
 二OOO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