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馆卫生标准(GB 9668—1996)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8-11-26浏览量:
1 主题内容与适用于范围:主题内容规定了体育馆内的微小气候、空气质量、通风等标准值及其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观众座位在1000个以上的体育馆。
2 引用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9663 旅店业卫生标准
3 标准值和卫生要求
3.1 标准值:体育馆卫生标准值
项目 |
标准值 |
温度(采暖地区冬季) ℃ 相对湿度 % 风速 m/s 二氧化碳 % 甲醛 mg/m3 |
≥16 40~80 ≤0.5 ≤0.15 ≤0.12 |
项目 |
标准值 |
可吸入颗粒物 mg/m3 空气细菌数 a.撞击法 cfu/m3 b.沉降法 个/皿 照度(比赛时观众席) lx |
≤0.25 ≤4000 ≤40 >5 |
3.2 卫生要求
4 监测检验方法:本标准的监测方法按《公共场所卫生标准监测检验方法》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标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卫生防疫站、广州市卫生防疫站、武汉市卫生防疫站、上海市卫生防疫站、天津市防病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文新、黄荣、尚翠娥、崔玉珍、董善亨。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