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开展2016年徐州市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6-06-12浏览量:
近日,徐州市卫生监督所根据《食品安全法》、原卫生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规范(试行)》、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相关工作的通知》(国卫食品标便函[2015]药4号)以及省卫计委《2016年江苏省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苏卫食品 [2016]年9号)要求,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现场调研工作。
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主要是通过对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开展跟踪评价工作,深入了解标准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进一步营造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的良好氛围,提高食品安全职能部门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食品安全标准使用者的参与度,分析评价标准贯彻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标准贯彻实施和标准修订相关建议。2016年,徐州市卫生监督所牵头食用菌及其制品,跟踪评价的食品安全标准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 -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 -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GB 14880 -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fJJ -2014),我所将通过采取问卷调查、专家咨询、现场调查、指标验证等方式开展对该标准的跟踪评价,全面、客观、科学地分析标准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及建议,较好地为国家和省卫计委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提供科学、准确的评价数据,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标准管理水平。
综合业务处 张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