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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办全市医疗机构负责人培训会议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2-08-29浏览量:

    为提高全市医疗机构负责人(尤其是个体诊所)医疗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按照市卫生局医政处相关工作部署,827日,市卫生监督所举办了全市医疗机构负责人培训会议。会议由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四处处长周丽玲主持,局医政处副处长陈昌锋到会并讲话。会议邀请市院感管理质控中心汪永芳主任、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四处李桂荣副处长等多位专家进行授课。全市各县(市)、区医疗机构负责人共四百余人参与此次培训及相关考试。
    首先,陈昌锋副处长在讲话中简要回顾了近几年我市医疗机构监督工作情况。全市卫生行政部门先后开展了“卫监”、“蓝盾”、“飓风”等一系列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市场专项行动。在日常监督工作基础上,加大重点环节、重点地域、重点医疗项目的执法力度,有效整治并规范了全市医疗市场秩序。同时,针对当前一些医疗机构日常运行中存在的相关执业资质不健全、院感质控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医疗废弃物处置不规范、基层一些卫生服务站(中心)、诊所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不合理等问题,陈处长结合此次培训工作,就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管理档案,在全市医疗机构中实行卫生监督巡查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实现医疗机构全程动态监管,以及下一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督查工作,对全市医疗机构提出了进一步的整改要求。
    随后,汪永芳、周丽玲、李桂荣等多位专家从感染质控、医疗卫生监督等各自专业角度出发,结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院感染与感染管理》、《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包装标识规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讲解。
    通过此次培训及相关考试,进一步提高了全市医疗机构负责人(尤其是个体诊所)对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加深了其对规范医疗行为、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认识,增强了其对卫生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认知水平,有效提升了管理能力,为促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诚信服务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监督四处  李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