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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所抽查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工作情况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2-08-29浏览量:

    81,《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正式施行。为确保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期,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四处对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在抽查过程中,卫生监督员以现场检查、查阅病历资料等方式,针对医疗机构储血、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建立及开展规范管理、技术指导工作情况;拟定临床用血计划;建立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培训和检查工作情况;建立医务人员临床用血和无偿献血知识培训制度;医务人员在输血申请、血样采集与送检、交叉配血、输血技术操作等环节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情况;输血科(血库)技术人员、设备设施配备,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血液入库、核对、贮存、检测和发放情况;废血处理情况;建立输血不良反应及紧急用血应对预案和落实情况;临床用血的医疗文书书写规范和保存情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
    通过此次抽查发现,被查的医疗机构均能做到高度重视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相关工作,临床用血工作开展较为规范,认真执行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严格临床用血管理、技术操作规程,做到了科学合理用血、安全用血。同时在检查中,卫生监督所员对医疗机构在临床用血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
    下一步,市卫生监督所监督四处将继续加大对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输血质量管理与临床用血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管力度,督促相关医疗机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切实将科室和医师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落到实处,及时公布临床合理用血排名情况,确保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安全。
 

 

 

 

监督四处   李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