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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监督所开展放射诊疗专项监督检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10-08-13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我市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根据《2010年徐州市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安排,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放射诊疗工作专项执法检查。
    重点检查内容为放射诊疗机构是否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放射诊疗场所中是否配齐放射防护用品,是否按规定对受检者和陪检者进行个人防护,是否对放射工作人员开展个人剂量监测,是否建立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放射工作人员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否进行了放射工作人员岗前、岗间的职业健康体检,放射诊疗场所门窗是否进行防护、警示灯和灯机联锁装置等是否正常运行,放射机房存在新建建设项目的是否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并进行备案或竣工验收等。
    针对近期检查中发现医疗机构没有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复核工作的突出问题,我所卫生监督员本着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监督与宣传法规相结合、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方法,耐心细致的予以技术指导,督促医疗机构积极规范执业。并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发出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卫生监督部门将继续加大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管力度,依据职责加强放射诊疗的法制化、规范化管理,以更好的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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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离辐射警示标识和工作指示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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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放射诊疗相关管理制度
 
 
(文、图:李桂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