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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监督所关于开展医疗机构规范执业专项检查的通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9-04-28浏览量: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医疗机构规范执业专项检查的通知》(徐卫医[2009]14号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我所于2009年3月25日起组织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以医疗执业行为、人员资质、传染病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监督检查。并于4月14-17日在市卫生局的组织下,联合各区卫生监督部门对我市的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检查及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识到位,精心组织专项检查活动自接到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医疗机构规范执业专项检查的通知》以来,我所高度重视,立即将该文件精神传达到各区卫生监督机构,同时要求各区卫生监督部门要将本项工作列为当前的重要议事日程,要勇挑重担,狠抓落实,加大对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保证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区卫生监督部门按照要求,根据本地实际相继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向辖区内医疗机构下发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各级医疗机构按照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工作。
     二、检查与指导并重,着力提高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水平在专项检查工作中,我们除了针对各个医疗机构存在的情况“找问题”之外,更注重找到问题之后,如何帮助相对人“解决问题”,从根本上解决相对人存在的违法问题,达到了标本兼治的目的。本次的专项检查,大部分医疗机构能够按照前期卫生监督部门下发的检查通知进行自查自纠,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不规范,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缺乏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和紧急处理等知识,多数没有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二是一次性医疗废物没有完全进行毁形登记,设置医疗废物专用盛放容器没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放情况依然存在;三是部分民营医疗机构仍然存在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等违法行为。根据以上情况,在查处的同时,卫生监督员也耐心地听取相对人违法具体情况,分析利弊,向相对人讲清法律法规,以及违法行为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并将整改意见以监督意见书的形式向相对人提出。本次专项检查,共检查医疗机构680户次,出动监督员236人次,车辆160车次,共发出监督意见书458份。
    三、依法监督,加大对非法行医行为的打击力度为了加大对违法行医行为的处罚力度,有效震慑不法分子,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非法行医如无证行医、超范围行医等问题,我们均按照法定程序予以立案。本次检查共立案12起,对于这些案件,我们将依法按照法律法规做到“三个清楚,三个到位”,即事实调查清楚、整改措施清楚、责任区分清楚,案件查处到位、措施整改到位、责任要求到位。对于这些违法行为的严厉查处,将起到震慑不法分子、净化我市医疗市场秩序的良好效果。
    四、标本兼治,建立完善医疗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通过监督检查,我市医疗市场秩序基本理顺,非法行医现象得到有效遏止,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整顿与建设并举方针,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与规范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员行医行为相结合,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建立健全医疗市场长效监管机制。同时我们将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普及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增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群众正确择医。同时加大曝光力度,及时将专项行动进展、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等进行通报,震慑不法分子,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营造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强大声势。              
                                       (供稿:监督四处 周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