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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门开展医疗机构规范执业专项督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9-04-20浏览量: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维护医疗服务市场正常秩序,建立和完善对医疗机构的长效监管机制,根据《2009年全省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及《2009年全市医政工作要点》要求,从4月14日开始,由市卫生局医政处牵头,市卫生监督所,各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联合行动,开始为期一周的市主城区范围内医疗机构规范执业专项督查活动。
    此次督查分为三组,分别为泉山区督查组,云龙区、开发区督查组,鼓楼区、九里区督查组,此次督察的重点放在一级医疗机构,即主城区10余家民营医院、3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8家社区卫生服务站及个体诊所规范执业的督察。
    在督查中发现,经过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数年来坚持不懈地规范管理以及前期的整顿治理,我市主城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规范执业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医院管理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部分一级医疗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站)〕在经营理念、管理制度、医疗技术、服务水平、群众认可度等方面达到较高的水平,较好地找准了角色定位,驶上了医院发展和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的良性发展的轨道,实现了科学发展。但在检查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还存在医疗机构名称未及时变更和登记名称不一致,医疗废物处理不规范、服务流程不合理等问题,要求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常抓不懈,防止出现反复。
    此次医疗机构规范执业专项检查活动从3月下旬开始至4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第二阶段:督导检查阶段;第三阶段:巩固和总结评估阶段。检查的重点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特别是一级医疗机构在执业登记、 人员资质、服务设施、服务流程、感染管理、医疗废物管理、处方管理、 传染病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执业情况。检查方式将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相结合,卫生部门将贯彻落实新医改政策的有关精神,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探索医疗机构监管的新措施、新途径,使医疗机构的服务更加人性化,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建立医疗机构监管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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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监督四处  图片:王庆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