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对全市游泳场(馆)进行卫生监督专项检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7-08-02浏览量:
随着夏季的来临,我市游泳场所相继开放,为维护消费者利益,防止疾病的传播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卫生安全,防止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件(故)的发生,按照《2007年徐州市公共场所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统一部署,我所于6月底至7月中旬对市区内游泳场(馆)进行了专项检查。此次游泳场(馆)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卫生许可证的持有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齐全有效;游泳场(馆)卫生管理情况;消毒设施和池水水质卫生状况,检验项目包括浊度、尿素、余氯、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等指标。
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 ,多数游泳场所均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能够建立卫生组织和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并按游泳池的卫生要求较好地落实卫生管理工作,设有卫生间、更衣间、淋浴间、强制浸脚池等卫生设施,水循环净化设施运行正常,但有个别游泳池卫生设施不完善,消毒登记不全,检查中发现3名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上岗,对于上述情况卫生监督员现场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目前水质抽检正在检验之中。
下一步我们将在继续加强对市区各游泳场所的日常卫生监督,不定期派出卫生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有违法经营的游泳场所,将依法查处,确保广大有用人员的身体健康。(供稿:监督一处杨新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