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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徐州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结果公示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3-12-27浏览量:

随着人民健康意识的提升,消毒产品逐渐成为生活必备品,除了酒精、碘伏、纸巾、湿巾、纸尿裤这些生活、出行用到的消毒产品,还包括免洗手消毒液、紫外线消毒机、臭氧发生器等这些用于医疗、餐饮、生活饮用水、污水处理的消毒产品。


生产企业作为消毒产品卫生质量的源头,是卫生监督机构重点监管对象。为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精准高效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分类监管,优化监管模式,按照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3年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卫监督便字〔2023〕11号)要求,徐州卫监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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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评价范围


根据我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数量、类别、生产状态,结合2022年度综合评价结果以及2023年度双随机检查任务确定参评企业名单。共有34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纳入综合评价范围。其中,消毒剂生产企业10家,消毒器械生产企业9家,卫生用品(抗抑菌制剂除外)生产企业10家,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5家。




二、综合评价内容


卫生监督员按照《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等规章标准要求,对照《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表》内容,通过现场检查生产环境、生产布局,查阅规章制度、组织文件、人员培训考核、设备运转和维护、原料和成品出入库登记、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等台账资料以及询问有关人员等方式,从综合管理、生产过程管理、产品卫生质量管理、产品抽检和加分项、减分项5个方面,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评价内容实时录入信息报告系统,由信息报告系统计算标化分,并最终上报。





三、综合评价结果


评价发现,参评企业基本上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综合评价的要求规范开展卫生管理,生产项目、类别、条件与卫生许可一致,对生产过程、原料和成品出入库进行记录,产品标签和说明书符合通用要求等。但个别生产企业处于未生产状态,未开展综合评价自查工作;个别企业存在直接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操作人员不在岗,生产记录、原料和成品出入库记录停滞等问题。针对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现场下达监督意见,责令生产企业立即整改,并加强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管理,根据生产情况及时跟进各项记录。

除去因停产关闭的3家生产企业,本年度共综合评价消毒产品生产企业31家,其中优秀企业12家,合格企业19家,现将评价结果公示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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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徐州卫监将进一步加大对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力求监督检查与规范指导并重,督促生产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把消毒产品生产源头关,确保消毒产品卫生质量,推动提升全市消毒产品卫生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