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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开展医疗机构污水处理专项检查工作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3-12-06浏览量:

根据徐州市卫生监督所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污水处理监管工作,防止发生传染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丰县所根据“护卫健康·蓝盾二号”文件要求开展医疗机构污水处理专项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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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污水主要是指医疗机构在诊断、治疗、卫生处理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包括医院手术室、病房、化验室、病理室、洗涤室等排出的诊疗、生活及粪便污水。

医疗机构污水主要是指医疗机构在诊断、治疗、卫生处理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包括医院手术室、病房、化验室、病理室、洗涤室等排出的诊疗、生活及粪便污水。

医疗机构污水主要是指医疗机构在诊断、治疗、卫生处理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包括医院手术室、病房、化验室、病理室、洗涤室等排出的诊疗、生活及粪便污水。

,重点对20 张床位及以上的医疗机构、医学检验实验室等重点机构实现全覆盖

本次行动共出动54人次,对全县32家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行动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履职尽责,加大对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工作的监管力度,不断提升监管水平和能力。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监测方法和要求开展污水处置工作,对发现问题的医疗机构现场指出问题,立即整改,达到立案标准的予以立案调查,给予行政处罚。

下一步,丰县所将持续加强医疗机构污水暨医疗废弃物的监管,规范医疗机构污水处置和医疗废弃物工作,促进医疗污水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