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商场(超市)卫生监督专项检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5-11-10浏览量:
为加强我市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公共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2005年江苏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要求和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市、县二级卫生监督机构分工配合,明确责任,对我市的辖区内的商场(超市)卫生管理情况和场所内空气卫生状况进行了专项卫生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我市紧紧围绕公共场所中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问题,确定了以下重点检查内容:1、卫生管理情况:商场(超市)卫生许可证的持有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是否齐全、单位的卫生管理档案的建立情况、卫生设施的正常运转情况;2、商场(超市)内空气卫生状况,对部分商场(超市)的空气中二氧化碳浓度、PM10、细菌总数进行采样监测。此次检查发现我市的多数商场(超市)自主管理组织制度健全,配备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能够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建立了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风设施能正常运转。但也有部分单位存在一些卫生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商场(超市)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更换频繁无健康证明;个别单位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卫生管理不规范,未能够按要求建立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报告制度等违规现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将加大对公共场所的经常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增加空气卫生状况监督抽检频次,积极探索和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的长效管理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公共场所管理者和从业人员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和卫生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管理相对人的守法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经营单位自觉规范经营行为,鼓励广大群众增强自我防范、安全消费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的浓厚氛围,使公共场所卫生健康发展。(监督四处李桂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