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医美藏身写字楼,云龙卫监火速查处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3-08-11浏览量:
一起来看看案件的查处过程!
15:30 云龙区卫生监督所接到投诉,市民任女士在某写字楼里接受了他人为自己注射的美容针,现在面部皮肤红肿,怀疑该工作室无行医资质。 16:00 云龙区卫生监督所并立即采取行动,一组与投诉人见面,了解详细情况,确定非法行医点位,另一组调配正在外出执法检查的卫生监督员。 16:30 执法人员迅速赶赴某写字楼8楼进行突击检查。执法人员现场发现该场所环境脏乱不堪,注射药品、带针的一次性注射器与生活用品乱堆乱放,柜内随意堆放了大量无中文标识的“药品”空瓶和包装盒,以及消毒用酒精、棉球,隐蔽的墙角摆放着一台激光治疗仪。 17:00 执法人员在公安部门的协助下,固定了其开展非法医疗美容活动的相关证据,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 21:40 基本完成案件的前期调查、询问核查、证据固定等环节。 经初步核实,当事人未取得《医师资格证》及《医师执业证》,行医场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明,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现场发现的实物进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下一步,云龙区卫生监督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快从重对其进行处罚。 法律链接 医疗美容项目,必须在医疗美容机构内开展,生活美容场所、工作室等非医疗机构违规开展将重罚! 1 非医疗机构擅自开展医疗美容项目 将依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医疗美容仪器,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5—20倍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按1万计算。 2 对非医师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 将依据《医师法》第五十九条处罚,违反本法规定,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徐州卫监温馨提示 生活美容≠医疗美容 类别 名词解释 特点 示例 所需资质 生活美容 采用各种非医学手段和方法来塑造和美化人体 无创伤性和侵入性 美容知识咨询与指导、皮肤护理、化妆修饰等 《卫生许可证》 医疗美容 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 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 光疗(红光、蓝光、紫外线等)治疗痤疮;激光治疗:包括除皱、消除皮肤松弛、脱毛、磨削,去瘢痕,去文身和文眉;注射玻尿酸;肉毒素;丰胸;隆鼻;割双眼皮;抽脂;光子脱毛等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注射美容针属于医疗美容项目,生活美容场所是不能开展的,而且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机构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还要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 这些都属于医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