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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性监督检查发现,中山饭店问题不少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5-06-17浏览量:

2005年6月14日,监督三处卫生监督员来到徐州市中山饭店,对北楼厨房和南楼厨房进行日常性监督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1、北楼厨房凉菜间调料柜内存放的精渍姜笋3袋,115克/袋,生产日期为2003.11.2,保质期为12个月,已超过保质期限;双乙酸钠1袋,1000克/袋,未标注生产日期。厨房内食品从业人员徐大康、许峰、杨博、范习莲、张燕五人不能出示健康证明上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2、南楼厨房配菜间货架上存放的西湖莼菜1瓶,275克/瓶,生产日期为2003.5.25,保质期为18个月,已超过保质期限;莼菜3瓶,无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3、南楼食品仓库货架上存放的尖椒1瓶,无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
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监督人员当即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和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对超期食品和无标识、标识不全食品进行登记保存。下一步,监督人员将按照工作程序立案调查,在查清违法事实后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监督三处 张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