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进入“备案时代”!《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3-01-07浏览量:
2022年12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标志着诊所备案管理政策正式落地,诊所管理全面进入“备案时代”。 卫监小编帮大家整理了《暂行办法》的“八个明确”。 一、 明确《办法》的法律依据 诊所备案管理有法可依: 二、 明确诊所定义和适用范围 本《办法》中诊所是指为患者提供门诊诊断和治疗的医疗机构,主要提供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不设住院病床(产床)。 三、 明确部门权责分工 普通诊所、口腔诊所及医疗美容诊所: 四、 明确备案主体 诊所设置需具备的条件: 五、 明确备案材料 (一)诊所备案信息表; 法人或其他组织设置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代表人身份证明。 六、 明确备案程序 1、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收到备案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备案,当场发放诊所备案凭证; 七、 明确诊所开展诊疗活动的规定和要求 1、诊所应当将诊所备案凭证、卫生技术人员执业注册信息在诊所的明显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 明确监督管理要求 1、社会公开: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在发放诊所备案凭证之日起20日内,向社会公开诊所备案信息,便于社会查询、监督。 卫监小编温馨提醒
诊所由设置审批变为备案管理,只是准入形式发生了变化,不改变其医疗机构的属性。实施诊所备案制度,是对医疗机构准入管理的重大突破,同时对监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通过现场监督和信息化手段相结合方式,加强对诊所执业活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等情况的监督管理,保障诊所规范有序开展诊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