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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几起行政处罚案件透视我市食品行业人员健康问题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5-04-30浏览量:

2005年3月16日在对徐州市好七水饺餐饮有限公司彭城广场店监督检查时发现11名员工不能出示健康证明从事水饺制售及服务工作,经我们立案调查及进一步核实,1名员工提供了有效的健康证明,另外10名员工的健康证明均超过了有效期限,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对徐州市好七水饺餐饮有限公司彭城广场店作出了三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05年4月7日在对徐州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随机抽查了四名正在从事食品包装、运输的工人,结果均不能出示有效的健康证明,经我们立案调查及进一步核实,合议,我们对徐州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作出了二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徐州万通食品酿造有限公司作为我市酿造行业的一面旗帜,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的必查单位,有着几十年食品行业的从业经验。徐州市好七水饺餐饮有限公司彭城广场店作为我市一个较大规模的食品连锁经营企业,也有着一套系统的管理网络。这两个单位都有一定的卫生意识,但为何在检查中会出现无健康证上岗的情况呢?我认为,这两个单位都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卫生监督部门检查时,你只要拿出一摞健康证,基本上就不会每个人员逐一核查,而且食品行业从业人员流动性很大,有的也许只干一个月,甚至几天,因此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不愿意花时间和金钱在这些流动人员上。同时,内部管理失控,卫生管理人员的责任心不强,服务人员的卫生意识淡薄,检查信息不能及时向总部汇报,怕承担责任,因此才会出现一个店10名员工健康证明超过有效期限,随机抽查5名工人即有4名不能出示健康证明的严重情况。
针对以上情况,我认为,作为卫生监督部门,在日常的监督检查中,应该检查细致,宣传到位,一旦发现违法事实要从严从重处理,促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内部管理,配备专职卫生管理人员,强化责任心,认真作好卫生知识培训,健全内部奖惩制度,形成长效卫生管理机制,这也和目前我市正在进行的“四城同创”软件工作不谋而和,只有这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才能不存侥幸心理,把人员健康管理放在一个头等重要的位置,从不同方面来保证食品安全,维护公共卫生。(监督一处 陆兴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