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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校园饮水安全|我市发布《徐州市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指南(试行)》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2-09-01浏览量:

叮咚叮咚,开学季已然来到

孩子们开始陆续返校

9月的天气依旧炎热

学生每天需要大量饮用水

学校饮用水的卫生质量及安全

再次成为家长和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加强全市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市教育局联合印发了《徐州市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指南(试行)》。指南为中小学校、高等院校以及托幼机构的饮水卫生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明确了开学前不同类型饮用水的水质检测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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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饮用水包括供水和饮水,供水包括自建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两种供水模式;学生饮水包括:保温桶、桶装水及饮水机、管道分质直饮水系统(以下简称管道直饮水)和现制现售饮用水四种饮水方式。指南对这几种方式都有哪些要求,快跟随卫监小编一起来学习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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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水卫生要求

(一)自建集中式供水:指由学校自行建设的地下水源集中取水,经统一净化处理和消毒后,由输水管网送到终端用户的供水方式。
自建集中式供水必须满足:
1、应当取得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
2、 供水水质应当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3、生产区周边30米内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水处理设施应满足净水、消毒基本卫生需求。
4、学校应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档案。

5、学校应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水质每周和每学期进行检测。

(二)二次供水:二次供水是指将来自市政集中式供水的管道水另行加压、贮存,再输送至用户的供水方式。
1、水质应当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2、设施周围应保持环境整洁,有良好的排水条件,供水设施应运转正常。
3、饮用水箱或蓄水池的设置应满足基本卫生要求。
4、学校应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档案。
5、学校应每学期对设施进行全面清洗、消毒,并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在每学期开学前对水质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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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饮水卫生要求

(一)保温桶

1、水嘴出水水质应当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2、保温桶应使用食品级不锈钢或其他卫生安全无害的材质,使用时应加盖加锁,并有防烫伤标识。
3、保温桶应当每天清洗消毒,并留有消毒记录。
4、学校应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档案。

5、学校每学期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每学期开学前对水质进行检测。

(二)桶装水及饮水机

1、水嘴出水水质应当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2、学校应当索取桶装水生产企业有效生产许可证和同批次桶装水出厂检验报告。
3、学校应当设立独立的桶装水存放间,保障饮用水存放安全。
4、开封过的桶装水饮用时间不宜超过2天。
5、饮水机应当每月规范清洗消毒1次,有清洗消毒记录。
6、学校应建立桶装水及饮水机卫生管理档案。

7、学校每学期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在开学前对水质进行检测。

(三)管道直饮水:指对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市政集中式供水为原水,利用过滤、吸附、消毒等工艺,进一步深度(特殊)处理,通过独立封闭的循环管道输送给用户直接饮用的水。

1、应当取得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
2、制水间宜单独设置,满足基本卫生需求,配备空气消毒装置。
3、水处理工艺中应有水质消毒措施。
4、回水宜回流至净水箱或原水箱,保证管网水不少于每 12 h 循环 1 次。
5、管理责任单位应对管道直饮水设备每月至少检查一次,每半年至少清洗消毒一次,根据水质情况和制水量及时更换水处理材料。
6、管理责任单位应建立饮用水卫生管理档案。

7、管理责任单位应建立检验室,开展常规检验工作。每学期开学前对管道直饮水设备全面清洗消毒,并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水质进行检测。

(四)现制现售饮用水:是指通过净化水处理设备(以下简称制水设备)处理后现场散装提供给用户饮用的水。

1、学校管理责任单位应当向当地县(市)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在制水设备公示备案相关信息及清洗消毒、维护记录。

2、距离污染源1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制水设备。
3、管理责任单位应当根据水质情况,及时更换水处理材料。
4、管理责任单位应建立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管理档案。
5、对现制现售饮用水水质进行周检,每学期开学前应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水质进行检测。




保障学校饮用水安全,是徐州卫监义不容辞的责任!
下一步,徐州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将督促学校严格落实《指南》规定的各项饮用水管理要求,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监督,保障学生每日都能喝上卫生安全的饮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