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发布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微发布 > 微发布

“摘星复产”莫忘职业健康|徐州卫监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2-05-07浏览量:

随着疫情形势好转

我市各类生产企业也将全面恢复生产

职业健康工作必须要跟上

为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巩固和深化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成果,从源头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市卫健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徐卫职健函〔2022〕09号),在全市启动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全力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哪些企业纳入治理范围?

治理的重点是什么?

有哪些重点举措?

卫监小编为您详细解读!

四类企业被纳入治理范围


本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为存在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岗位的工业企业(以下简称“治理企业”)。


治理”企业开展全面自查整改


治理企业应针对职业病危害超标岗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优先采用工程技术措施,从源头减少和降低职业病危害,使作业岗位危害因素浓(强)度达到限值要求。

对于采取现有工程技术措施不能使作业岗位危害因素浓(强)度达到限值要求的,企业可采取个体防护、减少作业时间以及强化作业场所日常管理等措施,并对管理措施是否满足防护要求开展评价,重点评价超标岗位采取职业病防护设施与防护用品、日常管理等措施后的综合效果,形成自我评价报。


徐州卫监强化监督指导


徐州卫监将组织职业病防治机构等专业力量,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联合督查等方式,及时督促指导治理企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存在风险隐患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有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用人单位和职业健康服务机构。

图片

对治理积极、成效显著的治理企业,鼓励其持续改进提高;对治理不到位的企业,督促其加大治理力度;对于治理后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仍超标且整改无望的治理企业,依法停止相关作业或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下一步,全市卫生监督机构将按照工作部署扎实推进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通过全面自查、整改、评价,深入治理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劳动者营造健康安全的职业健康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