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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管理 让“小饭桌”走在阳光下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5-03-29浏览量:

“小饭桌”,是指那些为中小学生提供午饭及午休甚至晚饭的校外场所。这些“小饭桌”往往是家庭作坊式的,它一方面可以解除某些工作较忙的家长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也给很多下岗职工提供了一个新的就业机会。
然而,“小饭桌”目前还面临不少问题。较为普遍的是饮食及环境卫生较差,根据《餐饮业卫生管理办法》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在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营业,加工食品时,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得小于8平方米,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措施。从事食品加工的人员不得留长指甲、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进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此外,患有病毒性肝炎、痢疾、霍乱、伤寒等消化道传染病和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患有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人不得参与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加工。 可是目前的情况却是,“小饭桌”的从业人员大多没有接受健康体检,给孩子们的饮食健康埋下隐患;经营场所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使“小饭桌”业主失去监督,处于无政府状态;餐具消毒情况良莠不齐,有的根本就没有消毒设施。由于家庭作坊式的经营方式,使“小饭桌”难以管理,一些不合格的“小饭桌”更是与卫生监督机构玩“捉迷藏”,让监管部门头痛不已。
针对"小饭桌"存在的这些问题,市卫生监督所将开展针对“小饭桌”的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小饭桌"经营者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卫生许可证方能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二是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三是有食品保鲜设备,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盆、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要分开使用,定位存放,定期消毒;有防尘设施、垃圾密闭容器及餐具消毒设施;四是需专人定点采购卫生合格食品并做好采购记录,不得订购、制售冷荤凉菜食品。五是学生自备餐具,分餐食用,每天对餐具要有消毒记录。
此次行动,我们将以正确疏导“小饭桌”的发展方向为目标,使“小饭桌”正规化,真正发挥其作为餐饮行业一种经营模式的积极作用。 (监督一处周丽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