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 152014-05

    公共场所与生活饮用水创建国家卫生城专业指导组公共场所与生活饮用水创建国家卫生城专业指导组第一轮模拟暗访调研情况

    5月7—9日,公共场所与生活饮用水创建国家卫生城专业指导组组织专家对我市小美容美发、小旅馆、小浴室、小歌舞厅(以下简称“四小行业”)进行了模拟暗访调研,现将情况总结如下:一、暗访调研方式模拟暗访调研计划分5个轮次。每轮各区推荐本区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总数量的20%,并保证每轮推荐的样本(单位)不重复,通过5轮次的时间需涵盖本区所有方位及所有本底。本次为第一轮次。在自查评估基础上,各区共推荐上报了491家“四小行业”单位接受市专业...

  • 152014-05

    关于召开全市卫生监督信息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管理办公室,市卫生监督所大屯分所:根据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全市卫生监督信息化工作,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市卫生监督信息工作会议,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5月16日上午10:00,会期半天 二. 会议地点市卫生监督所410会议室三.参会人员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所长、办公室主任和信息管理员。四.会议内容1、通报全市卫生监督信息化工作情况;2、布署当前主要工作;3、卫生监督信息化工作相关要求。五、会议要求请各...

  • 122014-05

    关于印发《2014年徐州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卫生管理办公室,市卫生监督所大屯分所: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我们制定了《2014年徐州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附件:2014年徐州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 ...

  • 122014-05

    关于印发《2014年徐州市卫生监督所主要业务工作进度表》的通知

    各处室: 为全面贯彻全省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好卫生监督职责,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省卫生厅关于下发“健康江苏2014卫监”系列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卫监督[2014]17号)、《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卫办监督[2014]3号)、《省卫生监督所关于印发2014年江苏省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要点的通知》(苏卫监所[2014]8号)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徐卫监督[2014]2号)等要求,...

  • 172014-03

    二次供水单位登记表

    各区所: 现将水务局提供的二次供水单位本底提供给你们,请加强对二次供水单位的监管 附件:二次供水单位本底 ...

  • 122014-03

    关于明确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网格化管理责任的通知

    各处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要求,到3月20日要全面达标,迎接省暗访检查。为全面完成创建任务,我所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及相关业务组,同时将直管公共场所、饮用水单位责任到人,将各区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划定网格,责任到卫生监督员,现将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网格化管理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责任区域和责任单位分工,对照创建标准加强监督巡查和指导,确保责任单位如期达标。附件: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创卫”网格化分工名单

  • 112014-03

    关于调整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处室: 为加强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市卫生监督所决定对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领导小组进行如下调整。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杨 晶 副组长:宋 强、周丽玲、陈 勇 创卫指挥部总指挥:陈勇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公共场...

  • 052014-03

    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关于举办卫生监督现场快检设备管理系统填报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区监督所: 根据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和省卫生监督所的要求,我所定于2014年3月7日(本周五)上午十点举办卫生监督现场快检设备管理系统填报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卫生监督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管理系统”操作。二、培训对象各县、区所负责监督信息系通平台的人员三、培训时间、地点2014年3月7日(星期五)上午十点,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四楼会议室(立达路2号)四、注意事项请参训人员携带笔记本电脑联系人:李志 电话82333600 ...

  • 282014-02

  • 272014-02

    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关于成立案审委员会的通知

    各处室:为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的指导,保证行政处罚实施的客观、公平、合理,切实保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卫生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决定对行政处罚案件实行集中审查后报批,成立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负责卫生行政案件处罚的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案件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主任:杨 晶副主任:周丽玲、陈勇成员:赵浩、张清华、李桂荣、肖力、夏静、王雪玲、曹俐吴刚、陆兴展、董龙燕、郭永胜、吴琼、孙文胜、周刘芳、孙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