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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09-02
陈啸宏副部长:立即行动,狠抓落实,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立即行动 狠抓落实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在2008年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卫生部副部长 陈啸宏(2008年12月8日) 这次会议是在全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也是国务院食品安全职能调整后开展的一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系统而有序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立即动手解决滥用添加剂等紧迫问题的指示精神,全面部署在全国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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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09-02
卫生部谈“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打击违法食品添加物”
[主持人]大家好,欢迎收看中国政府网在线访谈。12月10日,9部门开始了联合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行动。有网友说,食品添加剂已经成了大家“最熟悉的陌生人”,它已经深入我们的生活。是这样吗?如何监管?专项整治行动能起到怎样的作用呢?今天,我们来探讨这个话题。为大家邀请到的嘉宾是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苏志,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副所长王竹天。[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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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09-02
关于印发陈啸宏、杨学山、陈晓华、蒲长城同志在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食品整治办〔2008〕14号 关于印发陈啸宏、杨学山、陈晓华、蒲长城同志在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008年12月8日下午,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9部门在京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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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009-02
关于报送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信息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根据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9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卫监督发〔2008〕60号)要求,为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和汇总专项整治工作相关信息,如实反映各地区工作进展情况,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决定加强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报告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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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009-02
卫生部监督局关于印发《2009年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卫监督综便函[2009]33号 卫生部监督局关于印发《2009年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监督(法监)处(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监督处,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 现将《2009年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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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009-01
《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增加“重症医学科”
本报讯 (记者钱 峰)卫生部近日发出通知,规定在《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中增加一级诊疗科目“重症医学科”,代码为“28”。“重症医学科”的主要业务范围为: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和延续性生命支持、发生多器官功能障碍患者的治疗和器官功能支持、防治多脏器功能障碍综合征。 通知规定,开展“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的医院,应当有具备内科、外科、麻醉科等专业知识之一和临床重症医学诊疗工作经历及技能的执业医师。 通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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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009-01
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
卫监督发〔2009〕5号 卫生部关于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切实履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职责,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我部组织制定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见附件),决定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量化分级制度)。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推行公共场所量化分级制度是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模式向风险度管理转变的一种方式。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给予充分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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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009-01
卫生部关于消毒产品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
卫监督函〔2009〕21号 卫生部关于消毒产品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 江苏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对抗抑菌制剂类卫生用品中检出抗生素处理适用法律问题的请示》(苏卫监督〔2008〕4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消毒产品属于“与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关的产品”。对违法使用原料、辅料等生产消毒产品的,适用《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2007年国务院令第503号),符合其规定。此复。二○○九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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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009-01
港澳台医师在内地(大陆)短期行医管理规定出台
卫生部近日印发第62号部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医师在内地短期行医管理规定》和第63号部令《台湾地区医师在大陆短期行医管理规定》。这两个规定都将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定指出,港澳台医师在内地(大陆)从事不超过3年的短期行医,应进行执业注册,取得《港澳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或《台湾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由内地(大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邀请并作为聘用单位。其执业注册机关为医疗机构所在的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执业类别可以为临床、中医、口腔3个类别之一。3年有效期满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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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009-01
全方位打响食品安全“保卫战”
春节临近,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格外关注。市场上乳制品的质量是否有保障?整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动进展到什么程度?养殖场饲料的质量如何? 三鹿牌婴幼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以来,国务院及时做出一系列部署,要求从立法、监管、诚信各个环节入手,系统而有序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各有关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分工,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工作。 12部门联手出击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管 为了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证乳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