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立即行动 狠抓落实
深入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
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在2008年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8年12月8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全党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也是国务院食品安全职能调整后开展的一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系统而有序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立即动手解决滥用添加剂等紧迫问题的指示精神,全面部署在全国范围内立即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行动。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9部门联合成立了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决定组织开展为期4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下面,我代表领导小组提三方面要求。
一、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期发生的三鹿牌婴幼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危害,严重损害了我国在国际上的声誉。分析三鹿事件发生的原因,一是不法分子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以三聚氰胺为主要成分的所谓“蛋白粉”,危害群众健康;二是从原料生产、收购到食品加工经营没有做到全过程安全管理;三是一些政府部门监管缺失,责任落实不到位。种种情况表明,类似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非食用物质的行为有一定代表性,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在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等环节都可能发生,尤其是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所谓“高科技”幌子,非法生产、加工和销售用于食品加工的非食品物质,进行虚假宣传和误导,谋取非法利益,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隐患。这些问题如不尽快解决,随时都存在发生新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风险。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我们必须从这次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汲取惨痛教训,认真举一反三,按照国务院的部署,立即着手解决本地区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食品安全问题,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绝不能以损害人民健康安全来换取暂时的经济增长,谋求一时的局部利益。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以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高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要从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入手,采取有力措施,系统、全面、有序地逐步解决好食品安全问题,将食品安全作为各级政府的一项重大民生问题抓住不放,一抓到底。
二、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和目标
根据卫生部等9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卫监督发〔2008〕60号)的要求,这次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是:严厉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清理、规范食品添加剂市场,整顿食品中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要达到的整治目标是:全面整治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依法严厉惩处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专项整治工作要继续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用4个月的时间,分三个阶段完成。在严厉打击的同时,抓好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的长效监管制度建设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一)认真组织行业开展自查自纠。
时间安排为2008年12月10日-2009年1月10日。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布专项整治的目的、任务和要求。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销售单位以及餐饮经营单位,要认真开展对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自查自纠。在此阶段,各地要向社会,尤其是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广泛宣传滥用添加剂的危害,大力传播有关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知识,发动群众举报违法行为。政府各监管部门要公布专项整治投诉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及时追踪调查,对举报属实者实施奖励措施。
各部门按照本部门职责,对食品生产经营各个环节采取明查暗访、不定期抽检、举报线索摸排等方式,梳理排查本地区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相关食品类别,分析发生问题的原因,确定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监管措施。尤其要重视对本地区生产量大、销售范围广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大宗消费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隐患的分析排查工作,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全面落实自查自纠要求。
(二)深入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时间安排为2009年1月11日-3月10日。主要任务是各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强有力措施,督促整改并严格规范添加剂的生产、流通和使用。各部门根据第一阶段掌握的情况,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突击检查行动,追溯非法添加物源头,依法严厉查处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及相关人员责任。同时要曝光一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典型案件,公布查处结果,有效遏制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三)巩固成果,健全长效机制。
时间安排为2009年3月11日-4月10日。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有效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管制度。要进一步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清除非法食品添加物加工销售黑窝点,切断非法食品添加物的供应渠道。要完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督促餐饮单位严格落实采购食品添加剂索证索票制度,严格落实进出口监督检验制度。同时要建立非法食品添加物和不合格添加剂追查溯源机制,对仍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制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重处理。
加强食品行业诚信和自律机制建设是规范巩固阶段的重点环节。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自律监督机制,建立失信惩戒措施,引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断建立和完善自身管理制度,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
三、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本次专项整治时间紧,任务重,又恰逢岁末年初和传统春节期间,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紧迫感,细致、深入、全面地部署落实专项整治各项任务。一是各级地方政府要根据专项整治总体方案要求,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办公室,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对专项整治的成效负总责。二是要结合本地实际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具体职责、任务和工作衔接,落实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决不留问题死角。三是要实现省、市(地)、县级政府分级包干、层层负责,一级抓一级。要细化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的具体措施。对整治后仍然出现问题的,要追究地方政府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二)严厉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犯罪分子。
要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作为本次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对那些置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于不顾,无视法律、见利忘义的违法犯罪分子要坚决予以惩处。各地区要认真排查掌握违法犯罪线索,列出整顿打击的重点,并追根溯源,深挖源头。本次专项整治方案中所提供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可供各地区工作中参考。在执法办案中,各部门要密切配合,保持高压态势。专项整治期间,监管部门发现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涉嫌犯罪的,要立即通报当地公安机关,以便加大摸排力度。公安机关在案件查处工作中需要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协助的,有关部门要积极予以支持。
(三)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参与。
要根据整治方案的要求,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要及时追踪调查,并将查处的违法案件向社会公布,达到惩处违法行为、教育广大群众的目的。要利用多种方式,向食品生产经营者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让企业充分了解和掌握安全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不断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四)加强督导,依法依纪处理失职渎职行为。
各级政府要采用明察暗访的形式,分阶段督导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对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一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组织得力人员组成督办队伍,对重点线索、重点单位和重点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现场督查。要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办工作,并认真分析典型案件发生的原因及其存在的监管缺失问题。二是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要统一制定抽检和评估计划,组织专家队伍和实验室,对列入重点整治黑名单的相关违禁物质进行统一抽检,并通报抽检结果及其处理情况。三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行政监察力度,适时提出监察建议,并依法严肃查处相关人员的失职渎职、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违纪违法案件。四是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对全国进行专项抽检,对重点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督查督办。拟定于2009年3月份开始,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结合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落实情况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评估。
(五)做好工作信息收集和通报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收集、分析和汇总发现的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相关信息,并及时通报上级主管部门,由省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送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收集报送相关统计信息,每15天报送一次本地区工作动态,并按照通知要求报送阶段性总结和全面总结。
同志们,让我们一起认真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认真完成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
附件2
认真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
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
切实保障食品质量安全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杨学山在2008年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
会议上的讲话
(2008年12月8日)
同志们: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集中解决食品加工生产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建立良好的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秩序,切实保障广大人民食物消费安全,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9部门联合开展为期4个月的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在此,我就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对各地工业主管部门提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是需要常抓不懈、不可有丝毫放松的重大民生问题。近年来,随着我国食品品种日益丰富和食品消费量快速增长,食品添加剂行业也得到了持续快速发展。但总体上看,食品添加剂行业仍然存在着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布局分散的特点,许多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存在管理薄弱,科研力量差,技术装备落后,标准不全面,管理制度不完善等缺陷,有些食品添加剂企业甚至违法使用工业化学品和其他非食用物质,今年9月份发生的三鹿奶粉事件就是一次惨重的教训。各地工业主管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和领会文件精神,以对党、国家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实现在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领域确保食品安全的目标。
附件4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在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
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8年12月8日)
同志们:
为进一步提高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国务院部署开展严厉打击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监察部、农业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发出了组织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制定了整治方案,今天,9部门又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按照整治方案要求,我就质检部门在这次专项整治中的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紧迫性,增强工作责任感
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是导致加工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重要原因。近期发生的三鹿牌婴幼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以及近年来发生的多起食品安全事件,反映出当前在加工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十分严重。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行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质检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和强烈紧迫感,紧密围绕有效遏制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大力促进行业发展的阶段性目标,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安排,依法履行职责,认真落实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中质检部门的各项任务。
二、突出监管重点,落实生产加工环节的各项整治任务
各地质检部门要在地方政府领导下,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的指导意见,围绕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和任务,结合当地生产加工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做到在自查自纠、清理整顿和规范巩固三个阶段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落实、效果明显。为此,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监督生产加工企业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地质检部门在制定当地的具体工作方案中,要依法进一步明确食品及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第一责任的具体要求。要配合当地工业主管部门依法督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及公告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和使用非食用物质,以及不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要求企业彻底检查,依法纠正,形成可以追溯的记录。要依法责令生产加工企业,必须于规定时间报告自查自纠主要过程和结果,并再次明确承诺不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不滥用食品添加剂。
第二,突出整治重点。根据以往发生过的情况,9部门提出了一个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名单,供各地质检部门在开展整治工作中参考。各地质检部门一定要结合名单突出整治的重点,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突出重点食品。对那些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敏感的、高风险的食品,比如肉制品、乳制品、酿造食品和蛋白质含量高的食品等,要结合当地实际作为重点。
二是突出重点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各级质检部门既要密切关注那些多年整治过的高风险问题,比如吊白块、苏丹红、碱性橙、工业染料、工业硫磺等非食用物质,防止复发,也要注意调查生产加工环节出现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新情况、新动态,坚决杜绝三聚氰胺污染乳制品这样的系统性问题。
三是突出重点企业。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必须作为整治的重点对象。对那些不重视质量安全问题,没有把保障质量安全的各项条件、制度、措施等落在实处的企业,也应当列入整治的重点对象。
四是突出重点区域。各地质检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区域性专项整治。要把那些具有地方特色、区域生产明显的“一地一品”、“一地多品”食品加工集中地区,以及城乡结合部和加工食品质量安全隐患较多的地区,作为重点整治区域。
五是突出重点环节。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要重点加强进出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健全进出口食品的监管制度,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
第三,加大整治工作力度。要按照职责分工,突出五个环节,集中解决重点隐患。一是用好12365投诉举报电话。对人民群众举报的每一件违法犯罪线索,都要一查到底,件件有结果。二是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总局和各省级局都要专门安排抽查计划,把整治名单中所列的安全项目和食品,作为抽查的主要对象,加大抽查的覆盖面。三是监督检查企业的自查自纠过程和结果。要以企业提交的自查自纠报告为基础,监督检查企业自查自纠的记录、管理现场和各项规章制度,核实企业自律质量安全的诚信程度。四是依法严肃处理。对于查实的每一个违法案件、每一个失信行为,都要依法处理、依法公开。触犯刑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五是及时报告工作信息。专项整治期间,各级质检部门要定期报送规定的报表,及时反映工作动态。重要信息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当地政府和总局。
三、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各级质检部门要遵循“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各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和信息沟通,顾全大局,严格履行质检部门职责,为形成监管合力和长效机制尽职尽责。
一是严格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制。要保障每个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目标明确、任务清楚、措施具体、责任到人,确保监管到位。
二是健全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要针对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探索形成对企业生产加工过程进行有效追溯的监督检查制度,严格准入条件,坚决落实不合格主体的退出机制。
三是健全完善监督抽查制度。重点是各省级局要进一步依靠当地政府,落实专项抽查经费,发挥监督抽检的威力。
四是继续探索建立风险监控制度。重点是进一步加大对高风险食品的风险监控,扩大监控项目和品种,力争早发现、早控制。
五是健全完善执法打假各项制度。严厉打击生产加工食品中的掺杂使假、以假充真等违法活动和行为。
六是健全完善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研究制订配套措施,降低不安全食品可能带来的危害,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健康安全。
同志们,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有广大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我们质检部门一定要再接再厉,认真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