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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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2008-11

    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

    卫监督发[2005]233号,2005年6月9日发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水平,保障各项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正确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以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高效为基本要求,以卫生行政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为保障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卫生行政执法的内容应当包括卫生行政许可、卫生监督检查、卫生行政强制措施及卫...

  • 192008-11

    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

    2003年8月18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保证广播电视广告的正确导向,规范广播电视广告播放行为,加强广播电视广告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含广播电视台)从事广告播放等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负责对全国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活动的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广播电视广告播放活动的管理。第四条 广播电视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

  • 192008-11

    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

    (国务院令第235号, 1997年11月17日发布)第一条 为了实施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加强对罚款收缴活动的监督,保证罚款及时上缴国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罚款的收取、缴纳及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但是,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除外。第四条 罚款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行政机关、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行政机关执法所需经费的拨付,按...

  • 192008-11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2001年7月4日国务院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令(第310号)],自2001年7月9日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保证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惩罚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以及其他罪,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行政执法机关,是指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以及其他违法行为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在法...

  • 192008-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2007年5月23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解决行政争议、建设法治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领导并支持本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并依照有关规定配备、充实、调剂专职行政复议人员,保证行政复议机构的办案能力与工作任务相...

  • 222007-06

    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

    (卫医发〔2002〕10号)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保证临床基因扩增检验质量,使临床诊断和治疗更为科学、合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指以临床诊断治疗为目的,以扩增检测DNA或RNA为方法的检测技术,如聚合酶链反应(PCR)、连接酶链反应(LCR)、转录依赖的放大系统(TAS)自主序列复制系统(3SR)和链替代扩增(SDA)等。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的实验室。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设立在二级以...

  • 222007-06

    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

    (卫医发〔2006〕94号)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护患者健康,根据《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人体器官移植技术是指将他人的具有功能的心脏、肺脏、肝脏、肾脏等器官移植给患者以代替其病损器官的技术。 第三条 医疗机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 卫生部主管全国人体器官移植工作。 卫生部成立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负责组织相关专家...

  • 222007-06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

    (2004年12月31日卫生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布)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大型医用设备,控制卫生费用过快增长,维护患者权益, 促进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务院转发的国务院体改办等八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大型医用设备是指列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管理品目的医用设备,以及尚未列入管理品目、省...

  • 212007-06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2002年1月22日卫生部令第19号发布)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促进医疗美容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就医者的合法权益,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本办法所称美容医疗机构,是指以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为主的医疗机构。本办法所称主诊医师是指具备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负责...

  • 212007-06

    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

    (2001年2月20日卫生部令第 1 5 号发布)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人类精子库管理,保证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安全、有效应用和健康发展,保障人民健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人类精子库是指以治疗不育症以及预防遗传病等为目的,利用超低温冷冻技术,采集、检测、保存和提供精子的机构。人类精子库必须设置在医疗机构内。第三条 精子的采集和提供应当遵守当事人自愿和符合社会伦理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进行精子的采集与提供活动。第四条 卫生部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