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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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良玉   所长

主持所行政业务全面工作。负责财务、审计、队伍建设、执法监督等工作。

宋   强   书记

主持所党总支全面工作。负责党建、干部、组织人事、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统战、城市创建等工作

李翌丞   副所长  

负责医疗卫生监督工作。分管医疗机构(人员)依法执业监督、中医监督、打击非法行医、计划生育与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监督、传染病防治和消毒产品卫生监督负责工会、安全保卫、宣传、行风、信访、共青团和政务公开等工作。

王雪玲   副所长

负责公共卫生和职业卫生监督工作。分管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学校卫生监督、生活饮用水与涉水产品卫生监督、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卫生监督应急、食品安全标准、职业卫生监督、放射卫生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