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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监督所圆满完成2021年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1-11-24浏览量:

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江苏省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卫疾控〔2021〕36号)部署安排,徐州市主要牵头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1项产品标准(GB 31645-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胶原蛋白肽》)、2项产品生产卫生规范(GB 3164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航空食品卫生规范》、GB 3164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另外,配合盐城市、扬州市分别开展4项特殊膳食类和3项粮食及粮食制品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跟评工作。根据省相关文件要求,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2021年徐州市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徐卫疾控〔2021〕6号),并于7月召开了全市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启动会。

目前市卫生监督所已完成今年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的各个环节,并形成工作总结上报省卫生监督所。期间,市卫生监督所组织人员赴北京的航空食品企业进行调研,以及调研我市的食品添加剂企业。主要通过现场调查、问卷调查、座谈交流、专家咨询等方式,对3项国家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完整性,以及标准文本内容、指标和技术要求等进行了跟踪评价,并现场开展了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工作。卫生监督员先后联系了食品生产企业、市场监管部门以及海关部门并向其发出问卷调查表,共计108人参与了调研工作。发放问卷数108份,回收有效问卷82份,收集到意见26条,统一填报至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网站开设的意见收集平台。还配合盐城市、扬州市卫生监督所调研生产企业6家,发放问卷数12份。

通过开展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全面了解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为标准制定、修订和完善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提供依据。       

                                               食品安全标准科 张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