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监督所开展医疗机构放射防护执法专项督查行动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1-07-21浏览量:
为切实加强医疗机构放射防护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安全防护行为,推进全市放射防护专项执法行动深入开展,根据《关于印发“护卫健康·蓝盾1号”暨医疗机构放射防护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徐卫监督函〔2021〕7号)文件精神,徐州市卫生监督所于7月中上旬组织开展了医疗机构放射防护执法行动专项督查行动。
督查行动由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一处牵头,抽调各县(市)、区业务骨干组成2个督查小组,由市卫生监督所主要领导带队实施。市区范围内的各区抽查1-2家放射诊疗单位,其余各县(市)抽查乡镇卫生院1家、民营医院1家、口腔门诊部或诊所1家,采取互查的方式进行,主要从按标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情况、按标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情况、开展放射诊疗依法执业及质量安全工作等情况3个方面检查县区放射诊疗机构管理情况。通过互查,基本摸清县区管理放射诊疗机构的基本现状,以督查带教学的方式,在现场为县区卫生监督员师范执法的方法和内容,提升县区放射卫生监督员的卫生行政执法水平。
此次专项督查,摸清了各县区卫生监督所管理放射诊疗机构的基本水平,卫生监督员相互学习,增强卫生行政执法的能力,深入推进“护卫健康·蓝盾1号”专项执法活动落到实处。
监督一处 徐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