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案审办公室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4-04-19浏览量:
为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加强案件指导,维护卫生监督合法性、公平性,落实行政处罚案件的卷宗排除原则,徐州市卫生监督所于2月18日成立了案件审查办公室。案审办公室在工作的流程上规定:各处室在案件调查终结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合议,报“案审办公室”。案审办公室人员对各处室报来的案件及时进行审查,提出各自的意见,每周集中对各处室报送的案件进行讨论,形成汇总意见, 审查同意的案件报所长签字后,送市卫生局。在职责方面,案审办公室工作积极配合各处室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对各处室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充分发挥内部监督职能。同时,对卫生行政法律的适用问题进行探讨,不断总结办案经验,不断带动全所监督员学习业务。不断量化、细化卫生行政处罚中自由裁量的尺度,规范各种法律文书的书写,从而促进行政处罚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今后案审办公室将通过案件审查、主题讲座、网络讨论等形式多样的方式,针对案件存在普遍的问题定期公布,积极推广各种有益经验,提高案件卷宗质量,不断带动全所监督员学习业务,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