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餐饮业水发食品管理,严禁食用河豚鱼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4-04-09浏览量:
水发食品在我市为大众性食品,宾馆饭店使用的品种繁多,销售量大。近期媒体报道有些地区使用甲醛、双氧水、工业用氢氧化钠等有毒有害产品加工水发食品,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对此,我所决定组织监督力量,重点对水发食品进行专项检查,并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监督部门对辖区内的餐饮单位加大检查力度,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从严查处。并通过多种形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水发食品时要慎重,发现颜色较白,并散发刺激性气味的水发食品,不要购买,并向有关部门举报。
另外,有少数餐饮单位从沿江一带引进河豚鱼。不论是人工饲养还是野生河豚鱼,同样含有河豚毒素,可致食用者死亡。为此,我所要求在进行水发食品专项检查的同时,也将加强对河豚鱼的检查,一旦发现有加工、出售者,将严厉打击,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