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负责,确保委员长饮食安全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3-12-19浏览量:
2003年12月15日至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珮云一行来徐州视察工作。为保障其饮食饮水卫生安全,我所对接待单位进行严格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出具体卫生监督意见:采购的食品原料必须新鲜无毒,使用的定型包装食品要做到标签齐全,并要索取生产厂家的卫生许可证明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食品在加工过程中做到烧熟煮透;凉拼间工用具必须严格消毒;严禁生熟食品交叉污染;公用餐具必须严格消毒;所有公共用具要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并指派有责任心,业务素质强的监督员24小时驻点,对食品制作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指导,及时发现、杜绝食品制作过程中的污染隐患,确保了彭委员长一行的饮食卫生安全,圆满完成了接待任务。(曹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