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所对各县防治非典卫生监督督导意见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3-05-13浏览量:
市卫生监督所对各县(市)防治“非典”工作中卫生监督的督导意见
各县(市)卫生监督所(卫生防疫站):
为加强对非典型肺炎的预防控制工作,5月5日—7日,我所派出督导组对六县(市)预防“非典”活动中卫生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随机抽取数家公共场所、饭店进行现场检查。通过查看资料和现场,我所认为各县(市)卫生监督所(卫生防疫站)在近期预防“非典”卫生监督工作中作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为了进一步强化预防“非典”工作的贯彻落实,深入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活动,特提出以下督导意见:
1、各县所(站)应进一步强化卫生监督同预防“非典”工作关联性的认识,把防治“非典”作为目前卫生监督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积极投入预防“非典”工作中去,扎扎实实的开展卫生监督工作。
2、对卫生监督人员应再动员、再培训、再落实职责,做到在预防“非典”工作中积极投入、技术指导到位、责任更加明确。要进一步发扬不怕苦、不怕累、不怕危险的工作作风,动员全部卫生监督力量,合理配置卫生监督资源,广泛开展预防“非典”工作。
3、进一步提高卫生监督频率,克服困难,加强对所属单位的巡回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被管理单位预防“非典”措施的落实情况,加大执法力度,凡是预防“非典”措施落实不力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4、利用一切宣传途径,对分管单位进行广泛预防“非典”知识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5、认真落实各种卫生监督资料、报表上报制度,凡是要求申报的各种报表、资料,按规定时间及时上报我所。
6、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存在的困难要及时向所在地卫生局汇报,在做好卫生监督工作的同时,要做好卫生局和政府的参谋,并争取最大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