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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定点医院,市卫生监督所循环检查

来源: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发布时间:2003-04-29浏览量:

近日,徐州市卫生监督所加大了对我市医疗机构各项消毒隔离措施、《传染病防治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特别是对于已被列入“非典”定点收治单位的7家医院和设立了发热门诊的26家医院,在“非典”防治期间,采取循环检查方式,保持对其监督管理的连续性。
从监督检查的情况来看,我市医疗机构在这次“非典”防治工作,反应及时,各项应对措施有力。各医院负责人及医务人员对“非典”防治工作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各医院均成立了专门的“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非典”工作的组织协调,制定了“非典”工作应急预案,并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建立了疫情报告制度。指定专门部门或专门人员具体实施消毒、隔离、防护、效果监测和监督检查,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切实保证各项消毒、隔离、防护措施落到实处。
同时,组织医务人员进行“非典”的防治知识的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在医院设立的发热门诊和隔离留观室,能做到独立设区,与其他门诊和病区相隔离,防止人流、物流交叉,并在隔离病区的出入口设置了显著的标识,以防止人员误入。对于“非典”病区、发热门诊、放射科、供应室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定期消毒,并对消毒的效果进行跟踪质控,严防发生交叉感染。
监督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如个别医院消毒记录登记不全,门诊大厅指示不明显等提出了监督整改意见。
目前,“非典”已列入国家法定管理的传染病,市卫生监督所将依法加强对我市医疗市场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增加监督频次,保障我市防病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