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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已完成阶段性工作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0-09-09浏览量:

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江苏省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卫疾控〔2020〕39号)部署安排,徐州市主要牵头3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其中1项产品标准(GB 2758-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2项产品生产卫生规范(GB 1269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酒及其配制酒生产卫生规范》、GB 895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啤酒生产卫生规范》)。根据省卫健委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联合相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徐州市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徐卫疾控〔2020〕5号),明确了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并于6月初召开了全市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启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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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市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已完成调查实施阶段,期间,徐州市卫生监督所组织人员先后赴苏州、南京、常州、宿迁等地的发酵酒企业进行现场调研,在各地当地卫生监督所的参与配合下,通过现场调查、问卷调查、座谈交流、专家咨询等方式,对3项国家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完整性,以及标准文本内容、指标和技术要求等进行了跟踪评价,并现场开展了食品安全标准宣贯工作。目前已完成16家发酵酒企业现场调查。

下一步将召开专家咨询会,并进行数据汇总和工作总结。     

食品处  张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