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医疗卫生行业“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苏卫办监督〔2020〕3号)文件,邳州市入选2020年医疗卫生行业“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单位。
为进一步创新医疗卫生行业监管模式,完善综合监管制度,推动卫生健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近日,邳州市卫生监督所召开全市医疗卫生行业(供水单位)“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培训会,全市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相关信用工作负责人共70余人参加会议。
培训会上重点讲解了《邳州市医疗卫生行业诚信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对信用承诺试点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工作要求等做了重点的解读。对邳州市医疗卫生行业(供水单位)“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就信用评价内容、评分标准、信用等级评定规则、信用奖惩等内容进行了详解,要求各供水单位负责人重视“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会议现场27家供水单位现场签订《邳州市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信用承诺书》,郑重承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遵守饮用水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饮水安全。
邳州市卫生监督所党支部副书记孔令木对“信用+综合监管”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
• 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理解“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
• 二是要明确任务,分步实施,全面推进“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
• 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导问责,增强工作合力,确保试点工作出成效。
本次培训会内容丰富详实、重点突出,为邳州市医疗卫生行业"信用+综合监管"工作理清了思路,奠定了基础。下一步,邳州市卫生监督所将按照方案要求开展信用评价、等级评定、奖惩及公示等工作,确保邳州市“信用+综合监管”试点各项工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