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是“利用工作人员佩戴剂量计对个人剂量当量进行的测量,以及对测量结果的解释”,也就是说使用个人剂量计监测放射工作人员可能暴露的各种形式的辐射。
个人剂量监测是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保障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的重要技术手段,是诊断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重要依据。
☆ 新国标来啦!☆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新国标GBZ128-2019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起草。于2019年9月27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正式发布,2020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适用范围:GBZ128-2019规定了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的要求和方法,适用于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
规则依据:GBZ128-2019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替代旧标:GBZ128-2019《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代替 GBZ 128—2016《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
主要改变:
本标准代替GBZ 128—2016《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与GBZ 128—2016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GBZ 128-2019《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规范性引用文件仍为5个,与2016版相比2019版不在引用GBZ 129职业性内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T144-2002用于光子外照射放射防护的剂量转换系数、GBZ外照射个人剂量系统性能检验规范3个文件,改为引用GBZ 207外照射个人剂量系统性能检验规范、GBZ/T 261外照射辐射事故中受照人员器官剂量重建规范、GBZ/T 301 电离辐射所致眼晶状体剂量估算方法3个文件。
GBZ 128-2019《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和2016版相比,共修改内容5处、删减内容1处。
★(一)剂量当量。从2016版的3.10调整为3.2,删除“该量既适用于强贯性辐射,适用于弱贯穿辐射。对于强贯穿辐射,推荐深度d=10mm, 对于强贯穿辐射,推荐深度d=0.07mm”的说明性术语。
★(二)异常照射。两版国标定义相同,但将2016版“异常照射可以分为事故照射和应急照射”的说明性术语变更为注解。
★(三)调查水平。对调查水平的定义进行了修改,将2016版的“监管部门规定有效剂量、摄入量或放射性污染等量的数值。达到或超过这一数值时应进行调查”修改为“诸如有效剂量、摄入量或单位面积或体积的污染水平等量的规定值,达到或超过此种值时应进行调查”。
★(四)任务相关监测。两版国标定义相同,将2016版中“例如,进入核电厂、大型辐照场的控制区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外,还应佩带报警式个人剂量计所进行的监测”说明性术语删除,仅保留定义。
★(五)特殊检测。两版国标定义相同,将2016版中“例如,在进行辐射源事故处理时,对事故应急处理人员所进行的个人监测。伤口监测和医学应急监测术语特殊检测”的说明性术语删除,仅保留定义。
★(六)删除了2016版中3.6名义剂量。
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为放射工作者如何在工作中做好放射防护提供了技术支撑和操作指南,希望所有放射工作者严格按照要求执行,有放射的医疗机构落实国标要求,督促放射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护,确保所有放射工作者身体健康。
新标准实施后,卫生监督执法也有了新依据。卫生监督机构将严格按照GBZ128-2019《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全力保障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