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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山区卫生监督所开展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检查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0-02-26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在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中作用的通知》(苏卫防指[ 2020]41号)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泉山区卫生监督所于2020年2月10日至2月14日开展了全区中小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的防控专项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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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山区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要求各校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应急响应领导小组,明确具体部门和人员职责;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及完善传染病疫情报告、展午检、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复课证明查验、通风消毒等八项制度。同时要求开展师生健康排查,掌握全校师生员工(含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和行程动向,了解其外出史、接触史等生活轨迹的关键信息,根据排查情况,密切跟踪重点关注人群,提出返校要求;及时开展宣传教育,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方面的健康教育工作,收集、整理、制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及相关信息,通过网络平台输送健康教育信息,指导广大师生及家长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稳定师生思想情绪,科学防控。引导师生假期特别是开学前两周应尽量居家,减少走亲访友,聚会聚餐,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并且要求各校开展学校环境整治活动,加强校园内教室、宿舍等学生重要集聚场所和厕所、卫生间的保洁和消毒,彻底清理卫生死角;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包括口罩、手套、红外测温仪、洗手液、手消毒液、消毒剂、消毒设施等;开学前的生活饮用水管理确保符合相关要求,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管道分质供水及桶装水饮水机等各类学生供水饮水设施,开学前按要求清洗消毒,并经水质监测合格方可供水。各校应预设隔离观察场所,用于对可疑师生相对隔离,保持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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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目前督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多数学校防控物资的储备、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环境及物表的消杀以及人员的信息登记都能基本到位,但在传染病应急处置方面,还存在一些学校没有完善应急预案、人员职责分工不清、宣传不到位的情况,对此,我区执法人员已要求其限期整改。泉山区卫生监督所此次检查学校共39所,出动执法人数158人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6份。

下一步,泉山区卫生监督所将在各校开学后进一步加大学校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指导,督促全区中小学将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为全区师生健康保驾护航。